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图片 > 舟山一电瓶车与汽车相撞,电瓶车主负全责,这样的事千万别做!

舟山一电瓶车与汽车相撞,电瓶车主负全责,这样的事千万别做!

  去年底

  普陀沈家门滨港路上

  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

  视频中显示滨港路右侧小路口突然驶出一辆电动车,以极快速度横贯三条机动车道后,旋即又晃悠回来在车道上逆向前行,随后撞上了迎面而来的皮卡车,电瓶车主当即倒地。

  到底什么原因

  让电瓶车犹如“酒驾”一般

  晃晃悠悠地行驶在大马路上?

  经查,骑电动车男子为汤某,事发当时他从食品厂南路左转弯进入滨港路,因为是单手开车在接听电话,注意力分散加上操控不当,导致电动车窜入机动车道,等发现前方有车辆驶来时已躲避不及,迎面撞上。

  (网络图)

  汤某在碰撞瞬间人腾空飞起翻转落地,庆幸的是其在落地时未触及头部,只受了些皮外伤,可算是逃过一劫。而驾驶轻型普通货车的李师傅倒是被突发的事故吓得不轻,后怕不已:“发现电动车往我这边冲过来时,我已经刹车减速了,没想到他还是一头撞上来,躲都躲不掉。”

  网友们看到了相关报道后

  纷纷对电瓶车驾驶人的行为表示愤慨

  并且都很关注事故的责任认定

  据普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介绍,该起事故中,汤某涉嫌驾驶电动车接打电话、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多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近日,经对相关车辆进行检测及详细调查取证,普陀交警大队对该起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电动车驾驶人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汽车驾驶人无责任。

  对于交警的责任认定

  大快人心,有木有!

  现在

  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

  是因为电瓶车驾驶不当造成的

  平时开电瓶车一定要注意了!

  近期,交警在实施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基础上,编写了《致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详细列举了电动车日常交通出行的安全要点,提醒广大市民在驾车时守法上路,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 要经常检查电动自行车的刹车、线路、灯光、反光镜等是否完好有效,及时修复发现的问题。

  ◆驾驶电动自行车有必要佩戴安全头盔,保护好自身安全,因为绝大多数死亡事故都是头部致伤导致。

  ◆驾驶电动自行车要按规定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切勿行驶在机动车道内。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切勿闯红灯、醉酒驾驶、逆向行驶;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看到路边有设置“停”、“让”标志的,切记要停车观察,让其他车辆优先通过。

  ◆驾驶电动自行车要控制行车速度,与前车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切记不要随意变道、超车,转弯前要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在雨天或夜间驾驶电动自行车要时刻注意安全,特别是夜间行驶要记得开启灯光,能让其他车辆有足够的条件看到你,转弯要开转向灯。

  ◆驾驶电动自行车,切勿有 玩手机、看微信、撑伞等危险行为。

  ◆年满十六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切勿不按规定载人、载物。

  来源:浙江舟山公安、舟山交警、网络综合

  编辑:LWH

  你平时遇到过

  哪些危险驾驶电瓶车的情况?

  在下方留言和大家一起吐槽吧~

  赞同交警认定电瓶车全责的请点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