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不幸死亡 多年不见的养女突然出现“争夺”赔偿款
养父遭遇交通事故不幸死亡,已多年不见的养女突然出现,和养父的兄弟姐妹“争夺”赔偿款。那么,这笔赔偿款究竟该给谁?柯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这起案件进行了成功调解。
本案中的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18年3月24日。当晚6点35分左右,郑某驾驶一辆浙H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沿沪瑞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沪瑞线455KM+100M柯城区航埠镇安里村附近路段时,与横过道路行走的江某发生了碰撞。
事发后,70岁的江某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但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不幸死亡。后经认定,郑某和江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同等责任,扣除已垫付的丧葬费,郑某还向江某家属赔偿了18万余元。
江某原为柯城区华墅乡某村村民,生前一直未婚,但其户口里有一个领养的女儿。得知江某去世的消息后,养女立即赶了回来,并主张要求获得全部事故赔偿款。
而江某的兄弟姐妹则认为,该养女已经多年没有回村露面,反倒是他们和侄子对江某照顾颇多,因此也主张要求获得全部事故赔偿款。
由于对这笔18万余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究竟该归谁的问题争执不下,江某的兄弟姐妹和江某养女闹上了法庭。经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承办本案的柯城法院法官徐连坤认为,该案如果通过法院判决,可能无法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不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为此,今年5月14日,徐法官带领审判团队来到江某的兄弟姐妹所在的柯城区华墅乡,会同当地司法所及村委会等力量,再次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
鉴于养女虽为法律上的第一继承人,但实际与养父江某一起生活的时间有限,平时养父的生活起居由其兄弟姐妹照顾较多等实际情况,调解人员通过深入讲解继承关系、收养关系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从法理及情理角度耐心分析诉讼利弊及由此将产生的影响,养女表示愿意作出让步。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并当场签订了协议书。
根据该协议,这笔事故赔偿款中的10万元由江某的养女获得,剩余的8万余元由江某的兄弟姐妹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