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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事故处理机制改革 一般事故由路面交警处理

   浙江在线05月03日讯 4月29日,衢江交警大队率先在全市开展事故处理机制改革:往后大量人员损伤交通事故,将由路面警察处理。衢江交警大队也是我市事故处理机制改革的试点。

  一般车祸路面交警直接处理

  以往,事故发生后,会有首批警察到现场,但是他们是指挥疏散行人,保护好现场。只有等第二批警察——事故中队的民警到了,才开始勘察现场、调查走访证人。如此分工细致,却耗费当事人较长的时间,也浪费出警成本。

  “我们现在要求第一批到现场的民警,不仅能维持秩序,还要能处理事故。”衢江交警大队大队长诸葛海峰说,事故中队目前设在市区,而路面中队位于衢江的乡镇里,由路面中队直接处理故事更能提高效率。

  “我们让所有的民警都学会处理事故。”诸葛海峰坦言,这也是被“逼”的。衢江辖区去年有7000多起事故报警,除物损事故,有人受伤的近1000起。而整个事故中队只有5名民警,根本来不及。此次改革后,事故中队只负责重案要案,有人死亡的事故及肇事逃逸等恶性事故,其他人员受伤的一般事故全部交由路面巡逻交警处理。

  目前衢江辖区共设沈家、大洲、杜泽、上方、廿里、乌溪江6个路面交警中队。

  轮岗培训人人能处理事故

  衢江交警大队酝酿此次事故处理机制改革已有2年。此前,衢江交警大队花了1年半时间,抽调所有路面中队的民警进事故中队进行轮岗轮训。“每个人起码培训半年,具备了独立处理事故的能力才回去。”

  按照新机制,每个路面巡逻交警将进行网格化管理,按区域按人进行划分,相应辖区发生事故后,对应的交警就要赶去处理。

  “路面巡逻交警更了解哪些路段、哪些时段容易发生事故,从而会对经常出事的地方加强巡查,预防事故发生。”诸葛海峰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