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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四天连破三起逃逸交通事故

  近日,我县接连发生三起逃逸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成立破案小组,通过缜密侦查、通宵达旦循线追踪,一周内接连成功破获,并分别在松阳、衢江、兰溪将三起事故的肇事者全部缉拿归案,此举安慰了家属,告慰了死者,有效震慑了辖区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快速处置分工协作

  5小时侦破肇事逃逸案

  11月4日0时13分,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指挥中心指令:龙游南高速连接线山底村冠华驾校路段发生两车相撞事故,大货车与小轿车相撞后,大货车驾车逃逸。接到指令后,事故中队长汪渊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现场一轿车车头严重损坏,驾驶员被卡在驾驶室内,地上少量碎片散落物。民警立即开展救援工作,驾驶员被成功救出,但遗憾的是已无生命体征。

  事故民警进行初步了解和勘查后,立即将案情向大队领导汇报。警情就是命令,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案件逃逸侦破机制,成立案件侦破小组,大队长王卫东、副大队长陈志军赶赴现场,并抽调精干警力兵分三路开展侦破工作:副大队长陈志军、事故中队长汪渊与当时值班民警在现场认真仔细开展勘查;大队长王卫东赶回大队坐镇总指挥,并与监控技术人员开展监控视频的侦查,调取案发时间段现场周边各路口的视频监控资料并锁定肇事车辆逃逸方向;现场调查人员陈志军与汪渊等民警得知方向信息后立即驱车按照肇事车逃逸方向进行追赶沿途搜索可疑车辆。同时监控组通过视频资料反复比对后,凌晨2点半基本确定肇事嫌疑车辆为一辆牌号为陕D31889的重型货车,已往松阳方向逃跑,随后,又对嫌疑车辆在事发前后的行驶轨迹进行分析研判,确定该嫌疑车辆已进入松阳县古市镇。

  因案情紧迫,大队长王卫东、副大队长陈志军于凌晨3点亲自带队事故民警马不停蹄赶赴松阳市古市镇,并在古市镇范围内查找嫌疑车辆,在松阳交警的大力配合下于凌晨4点30分于在古市镇华埠修路施工工地内成功查获肇事嫌疑车辆,并抓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嫌疑人叶某。

  通宵达旦追根锁源

  3天内再次破获2起逃逸事故

  从侦查“114”交通肇事逃逸案到对嫌疑人叶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已连续工作二十多个小时的民警,正想好好补个觉,不料5日凌晨1时51分,又接到指令詹家镇方村路口又发生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案。这让民警的神经再次紧绷,副大队长陈志军、罗伟峰、事故中队长汪渊带上事故精干力量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事发地只有一辆电瓶车和一位倒在地上的男子,男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而民警在现场勘查发现电瓶车身留着少量蓝色油漆,以及地面上电瓶车碎片和泥路上车轮痕迹,紧紧抓住这两点线索,经过反复的分析查阅、比对,初步认定肇事车为一辆蓝色拖拉机。因案发时间在凌晨,无目击证人且肇事拖拉机车号牌等信息模糊不清,民警只好开展大海捞针式的监控大排查,一个个筛选。正当民警加班加点紧锣密鼓侦破时,6日上午10点49分,大队再次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模环乡夏峰村路段,一摩托车与三轮电动车相撞,肇事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离现场”。

  交警大队本身就警力严重不足,又遇连续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人手更是捉襟见肘。6日(周五)晚上,大队连夜召开中队长会议,立即进行警力部署。一方面此时警员们因11月的拉力赛事保卫已经连续工作一个星期未曾休息,身心疲惫,要求他们克服困难,连续作战,放弃周六周日休息,全体民警、协警上路执勤、排查,控事故、排摸线索;另一方面成立两个专案组,“115”案件交由副大队长陈志军和事故中队长汪渊负责,大队长王卫东及教导员吕元进则带队与民警投入“116”案件中。

  为了争取破案有力时机,扩大线索,全体民警顾不得休息,又立即召开事故讨论会,一组继续判研蓝色拖拉机事发前的行驶轨迹,事故8个民警根据轨迹分别对监控卡口进行详细的查看,不放过任一可能,列出50多辆的相关车辆进行一一跟踪,根据出入时间段,对每个卡点进行一一突破,每辆车做到见车见人。7日晚8时许终于成功锁定匹配的蓝色拖拉机,并根据蓝色拖拉机后侧栏板三个亮点、以及挡板有弯曲等特点和有利的证据,在秩序中队技术人员和技侦力量的帮助下,将车上模糊的号牌一一还原。最终认定肇事车辆和当事人洪某某,连夜赶到衢州,并在柯城公安的协助下,蹲点守候,晚上9点将正在其家中睡觉的洪某某查获,并在其家中院子里找到肇事车辆。另一组围绕现场遗留的摩托车及车上的帽子和刷子、油漆等线索展开地毯式摸排走访。一方面由大队秩序监控部门给予技术支持,利用技术手段对模糊的发动机和车架号进行比对,匹配出相关摩托车;另一方面小组成员根据现场遗留在车上的”帽子和刷子等工具”,确定摩托车驾驶员具体工作身份,并在事发地周边村落走访,收集相关线索证据,并将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人的截图让群众辨认。结合多方面的证据,经综合分析,7日16时49分终于锁定龙游一油漆工姜某某,侦查后发现其已逃往兰溪,趁热打铁,大队教导员吕元进、副大队长罗伟峰及事故民警郑浩、吴锦鸿等人迅速赶往兰溪,在兰溪警方帮助下在嫌疑人姜某某住宿的一宾馆外蹲点守候,在蹲守5小时候后,在宾馆房间内成功将其抓获,连夜押回龙游。

  截止,三起肇事逃逸人全部抓捕归案,都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办案民警事故中队长汪渊提醒:逃逸案件性质恶劣,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极大的,出了事故,驾驶人要积极面对事实,第一要位是迅速报警、抢救伤者,法网恢恢速而不漏,对于逃逸人员法律将严惩不贷,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更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代价之大,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