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首例电动车保险理赔在常山成功赔付
常山县自2017年1月全面推行电动车实名登记入网制度,同时完成车辆和人员的投保,进一步保全车主的权益。近日,家住常山县城的徐女士从人保财险常山县支公司获得了一笔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保险费,她也成为了常山县电动自行车保险理赔成功的第一人。 在实行电动车实名登记入网制度以来,也是衢州全市首例。
1月23日下午,徐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回家,在途经二都桥小学路口与骑电动自行的周先生发生碰撞,两人只受了一点皮外伤。后经交警部门事故鉴定,徐女士属于逆向行驶负交通事故主责,而周先生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负交通事故次责,为此徐女士要承担周先生的医疗费用。由于徐女士1月份在电动车实名登记入网时,花了50元购买了事故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盗窃保险,顺利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徐女士说:保险肯定是带来好处多的,最起码撞到人,自己少出钱,自己受伤保险单上也有的,驾驶员也有2000元的医药补助。
参照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合标车),自愿购买保险;超过电动自行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超标车),必须提交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后方可登记上牌。从2017年1月1日至今,常山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已有三万辆电动自行车完成上牌工作。通过登记上牌,同时完成车辆和人员的投保,从而进一步保全车主的权益。
为了老百姓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不会被盗,不要为了交通事故理赔的问题,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这是有好处的,能够为我们这个社会,其他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撑。
据了解,《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按照计划衢州市市区约3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将在管理规定实施后的3个月内完成登记上牌工作,2017年8月1日以后,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悬挂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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