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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警处理交通事故心存不满,开化一男子发帖辱骂民警被拘留

  10月14日,针对男子方超在网上公开辱骂执法民警的行为,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今年29岁的方超是开化人,此前,其妻子因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与事故另一方发生纠纷。10月11日晚上,因对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处理的这起事故心存不满,方超在手机上使用新浪微博账号“没有莎士比亚的天份丶”,公开发布了一条言辞激烈的网帖。

  记者在这条微博中看到,方超在其中使用了一些侮辱性词语,对一位执法民警进行了辱骂,并配上了一张当事民警的照片。

  随后,柯山警方在日常接处警中,发现了新浪微博账号“没有莎士比亚的天份丶”所发的这条微博,于是立即进行证据固定,并展开调查。警方很快找到了发布这条微博的方超。

  面对警方询问,方超承认了其因对执法民警的处理心存不满,一时情绪激动而于10月11日晚在新浪微博发帖对执法民警进行人格侮辱的违法事实。

  后经警方教育,方超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删除了其在新浪微博上所发的网帖,并于10月12日重新发帖对当事民警表达了歉意。

  因方超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造成了不良影响,10月14日,柯山警方依法对其作出了上述处罚。

  延伸阅读:为民警维权

  民警维权工作,是衢州公安“1244”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警心凝聚工程的主要内容之一。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民警维权工作,通过积极落实督察正名制度,已基本实现民警维权案件的第一时间报告报备、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打击查处、第一时间慰问救济、第一时间发声宣传。

  记者了解到,今年截至10月15日,我市已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115起, 涉及民警(辅警)167人次。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全市公安机关已依法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行为人13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40人。全市公安机关在对被侵害民警(辅警)进行正名慰问的同时,还大力开展了心理健康调适工作。

  警方提醒,民警及辅警依法执行公务,代表着国家,代表着法律,公民对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罚或民警及辅警的依法执法工作如有不满、疑问,可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但对民警、辅警进行人格侮辱属于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 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五)有拒绝或者阻 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一男子发帖辱骂民警被拘留》)

标签:执法民警;方超;行为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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