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氧气瓶缘何成了“伤人弹”
前几天,有多名永康、磐安读者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今年2月、7月,永康市先后发生两起与氧气瓶有关的事故,均造成人员伤亡,氧气瓶为何接连发生伤人事故?记者为此三赴永康调查。
两起氧气瓶伤人事故
今年2月4日,330国道永康石柱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从永康市章磊气体有限公司开出、满载氧气瓶的货车向仙居方向疾驶,经石柱镇某村附近的转弯处时,因车速过快,车上几十只氧气瓶飞出10多米远后,当场砸死1人,砸伤2人。
氧气瓶飞出时,该村70多岁的潘梅青老太太正站在家门口,离公路护栏有一段距离。“飞弹”将其当场砸死。一位外省打工妹和另一位村民也被氧气瓶砸伤。
7月3日凌晨,磐安县安文镇氧气乙炔供应站负责人葛荣根和驾驶员陈建设,出车到永康市超越气体有限公司充装二氧化碳气瓶。凌晨1时许,在将充装好的41只二氧化碳气瓶装上车时,因违章作业致使一只气瓶跌落,气瓶当场爆炸,导致1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公布了1至7月全省发生的13起特种设备严重事故,发生在永康的“7・3”安全事故名列其中。
灌气商供气商均有责任
“章磊”、“超越”是永康市仅有的两家气体有限公司,在半年多时间里,发生两起氧气瓶伤人事故,令人吃惊。永康读者吕明祥来电说:“如果不找到事故元凶,加强安全管理,这样的事故难保不再发生。”
永康市章磊气体有限公司负责人章高林说:“2月份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我们公司没有直接关系,肇事车是为仙居横溪气体供应站运气体的,司机是仙居人陈建洋。我们公司从创办以来,还没在厂区发生过事故,公司车队也一直安全行驶,出事的都是来运气体的自备车。” 据悉,肇事司机陈建洋现已取保候审,将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永康市经贸局、质监局的执法人员说:“‘7・3’安全事故发生后,市里组织了调查组,调查表明,提供不标准钢瓶的灌气商和供气厂商都有一定责任。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酿成了这起事故。”
氧气瓶管理亟待加强
对于氧气瓶生产、灌装、运输中的管理,一些永康市民表示了担忧。“2・4”交通事故死者亲属李祖建说:“现在气体生产商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这些危险品时严重失管,操作人员未经正规培训;擅自加高车厢挡板超载运输,用普通车辆装载气体钢瓶;擅自取消氧气瓶的缓冲保护皮圈。如果听之任之,悲剧还会发生。”
“7・3”安全事故发生后,金华、永康两级质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加大了对气体行业的安全监察力度。永康市对两家气体生产厂家、三家液化气经销企业都进行了重点整治。永康市还于上周召开专门会议,就整治加高车厢挡板超载运输等气体行业安全问题商讨对策。省质监局要求安全监察部门,督促充装单位加强气瓶充装前的安全检查,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气瓶错装、混装和充装非自有气瓶及运输过程中违章作业等违规行为。
据了解,永康市超越气体有限公司经过整改,已于7月底恢复生产;永康市章磊气体有限公司也对生产厂房进行了改造。“章磊”公司朱工程师说:“安全生产最要紧,我们公司15000只钢瓶现已全部在电脑里登记了,不是我们公司的标准钢瓶,我们不会为其充灌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