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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丽水电动车事故现场,这就是不戴安全头盔的后果……

“丽水网”

设为

星标

,更容易找到我们哦~

经过前段时间交警的大力宣传和整治

目前,龙泉市驾乘二三轮电动车

佩戴头盔率已明显改善

但是!还有一部分驾驶人

并没有把戴安全头盔与交通安全挂钩

自身的防范意识还是相当淡薄

安全

头 盔

他们认为头盔看起来笨重,携带也不方便,女士戴了还怕影响发型。为应付交警检查,宁可把头盔塞在电动车储物箱里,也不愿意戴在头上,但关键时候,它却是能真正挽救你性命的“神器”

今天,小编找了今年龙泉几起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告诉大家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案例一

事故简况:2018年11月21日,周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浙K069**号小型轿车,沿龙泉市公园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21时31分许,当车辆行驶至公园路信用宾馆门口路段逆向行驶时,与对向由梅女士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梅女士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从视频中,可以看见梅女士确实佩戴了头盔,在受到车辆撞击的一瞬间,她头部先坠地。

但是,在事故发生瞬间,梅女士的头盔因没系好下颚带飞出去了,这也导致其头部受了伤。

案例二

事故简况:2018年11月18日,李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沿龙泉市剑池西路由东往西行驶,07时41分许,行驶至剑池西路省道丽浦线路口时,与由周某某驾驶沿丽浦线由丽水方向往浦城方向行驶的车牌号为浙K0C***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双方受伤的交通事故。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见驾驶电动车的李某某从道路右侧施工路段通行时闯红灯!与周某某驾驶的正三轮车发生碰撞后,他被重重的撞击力拖行10余米,当时李某某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

此次事故,安全头盔就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在受到车辆拖行地面中,李某某的头部未受到致命损伤,最后经医生诊断,其肋骨和大腿骨折。

案例三

事故简况:2018年09月01日,汤某某驾驶车号牌为B66**号二轮电动车,沿浙江省龙泉市凤凰路自西向东行驶,18时18分许,行驶至凤凰路67号门前路段时由于操作不当侧翻,造成汤某某受伤、头部出血,车辆受损道路交通事故。

从后方小轿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中,我们可以看见驾驶电动车的汤某某因操作不当发生侧翻,当时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事故发生一瞬间,汤某某由于头部先着地,当场出血并抽搐,伤得可不轻,后经群众及时救助送往医院急救。

调查显示

通过大量交通事故案例表明,市民驾乘二三轮电动车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避免事故中头部遭受剧烈撞击,减轻事故产生的后果。

最后

交警希望您对自己好一点

买个高质量的头盔

开车前就自觉戴好

头盔坏了可以换

但生命只有一次!

小编寄语

头盔坏了可以换,但是人的脑袋呢?这就是交警一直努力倡导大家驾乘二三轮电动车佩戴头盔的真正原因!骑电动车佩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是对自己生命负责!交警的处罚不是最终目的,您的平安出行才是我们最大心愿。

来源:掌上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