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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严打“4.11”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行为

    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季炳荣 通讯员 戴积光)3月19日10时50分许,我市石达石隧道内发生一起两人死亡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处置,立即启动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经侦查,3月19日上午,刘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庆元县方向往丽水方向行驶,10时50分许,当车行驶至丽浦线118KM+800M(坑岭底隧道)路段占道超车时,与同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碰撞(摩托车由孙某驾驶,车上搭乘其妻沈某某),孙某、沈某某摔倒在地,被对向驶来的市客运中心大型客车碾压,两人当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交警部门对事故作出小型客车驾驶员刘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认定,案发当日被刑事拘留,3月29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同时,市公安交警大队加大了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力度,通过近20天的努力,事故法定赔偿额度内的款项已经全部到位。但死者亲属提出远远超过法定赔偿额度的诉求,致使事故善后处理工作陷入僵局。
    4月11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死者亲属组织50余人以要求客运站赔偿为由,拿着死者遗像、身着孝服、手拉横幅,聚集在市客运站东、西两个进出口大门,阻拦客运车辆进出,由此引发了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市公安局、安仁镇政府、道太乡政府等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死者亲属进行劝导,但死者亲属态度蛮横、拒不撤离,造成客运站多个班次停开、影响旅客正常进出、周边道路堵塞的严重后果。为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市公安局采取果断措施,对11名涉嫌违法犯罪的死者亲属进行强制传唤,带离现场,疏导交通,恢复秩序。并对现场围观起哄、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2名违法人员一并强制传唤,带离现场。
    经侦查取证,市公安局对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4人依法刑事拘留;对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张某某2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其他涉案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尚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