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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法院“网上数据一体化” 在家也能答辩举证

  温州网讯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原告、被告在家里“出庭”,这一“奇怪”的庭审场面,就出现在瓯海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里。昨天上午,该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告与被告均不在法庭现场,而是在电脑里“面对面”,法官全程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审理。

  瓯海法院民三庭审判员黄海健介绍,瓯海法院联合瓯海区司法局、交警四大队及市保险行业协会推行瓯海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据悉,这是全市首家改革试点单位。

  区别于以往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正式启用“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后,市民碰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可以选择线上诉讼。当事人进行调解时,调解员会将相应信息录入系统,如果调解成功,在系统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官在线受理立案并作出裁定。如果调解失败,当事人可在线立案,缴费,在系统里填写案件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起诉状。法官收到系统上的请求立案信息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法院将诉讼通知通过发送邮件告知被告方,并安排时间在线审理。到了诉讼环节,便如开头那一幕,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在线答辩、举证。

  “该平台利用互联网,极大地提高了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效率,给当事人带来了真正的便利。”黄海健说。

  昨天,在交警四大队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同时成立了温州市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瓯海工作室。黄海健介绍,这也是改革的一大亮点,在事故调解中引入保险行业直接参与调解,“发生交通事故,大家都会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车主要先向保险公司协商理赔方案,或先行垫付理赔款。现在将理赔程序和受害者赔偿程序合二为一,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程序先行理赔。既可以保证受害者及时获得赔偿,也免去了肇事方另行前往保险公司理赔的繁琐程序。”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周蓓蓓

  通讯员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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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