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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高速溜达 不幸殒命轮下 车主欲拉走抵偿车损

  苍南新闻网7月2日消息:6月25日上午,G15沈海高速苍南路段发生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一辆正常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轿车突然撞上一头野猪,野猪当场死亡,事后轿车驾驶员竟要求带走野猪作为此次事故的额外赔偿。

  接当事人报警后,温州高速交警卡点大队民警火速赶到事故现场。只见现场的硬路肩上停着一辆打着双闪的黑色大众轿车,车头因撞击已经变形。一见民警到来,驾驶员陈某立即迎了上来:“警察同志,刚才我撞到了一团黑影,应该是野猪之类的动物,高速公路上怎么会有动物跑出来?”

  根据驾驶员描述,民警在距离事故车辆后方近50米处的护栏外,找到了肇事的黑色野猪,但野猪已经死亡。经详细了解,事故发生在当天上午7时22分,家住泰顺的陈某开车往台州方向行驶,途经苍南路段时,一头黑色的野猪突然从绿化带中窜出,受惊的陈某避让不及,车头直接撞上野猪,巨大的冲击力直接将野猪撞飞至边上的护栏,野猪倒地后就没再起来。

  至于野猪从何而来,当事人怀疑可能是该路段附近山高林密,野猪在山中觅食,迷路后误入高速公路。

  由于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是野生动物,无法追责,随即高速交警根据这起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开具了证明。而拿到事故证明后,陈某却开始不依不饶,强烈要求带离野猪,以作为弥补事故的额外赔偿。他表示:“我也不知道保险具体能赔偿多少损失,但明年我车辆的保费肯定会增加,既然这头野猪是我在高速公路撞到的,理所应当归我所有,我就要把它带回家,补偿我的损失。”

  高速交警解释,野猪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任何人都无权带走野猪,他们会将野猪,移交给专门机构作进一步处理。随后,高速交警和赶到的森林公安对陈某的这种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野猪也由森林公安及绿眼睛保护组织工作人员带走,作无害化处理。眼看着野猪被工作人员抬离,陈某才心有不甘地离去。

  交警提醒: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生动物也逐渐增多,当出现类似突发事件时,驾驶员一定不要急踩刹车和猛打方向,因为这样极有可能导致车辆侧翻,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拨打报警电话12122,交警会第一时间抵达事故现场处理。(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