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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剧透15年前车辆失踪坠河事故真相

  近日,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一起发生在15年前的事故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份认定书的背后,凝聚着“破案”高手——温州宏顺司法鉴定所专家的一片心血。

  事情还得从今年5月7日说起。当天,瑞安市塘下镇凤山河清淤现场,捞出了一辆15年前失踪的别克车,车辆锈迹斑斑,车内还留有部分尸骨。通过对相关人员的DNA信息检测,瑞安市公安局确认,死者身份是15年前当地失踪的两名男子陈某、戴某(温州晚报曾作报道)。

  15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打捞上岸的别克车后部行李厢为什么会存在变形,是否曾发生过追尾事故,车辆有否存在机械故障而导致坠河事故发生?这些疑问不仅困扰着死者家属,也成为公安部门关注的焦点。据了解,事故车辆被打捞上岸后,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一时间就与温州宏顺司法鉴定所联系,该所安排车辆技术鉴定专家与痕迹鉴定专家赶赴现场对车辆进行鉴定。7月25日,该鉴定所主任、高级工程师陈勇向本报剧透了“破案”细节。

  据介绍,经勘检,该别克车因坠河损坏严重已无法实施动态路试检测,根据静态检验分析确定,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均未见异常,各照明信号装置坠河后工况均无法测试,从前照灯开关位置判断,事故时前照灯应处于开启状态。另外,变速器手柄处于前进档的“1”档位置。

  而别克车后部行李箱盖后端有大面积凹陷且内骨架变形,分析应有受到一定的外力冲击或碰撞才能形成,该部位的变形是事故前形成还是坠河后形成?鉴定专家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发现行李箱盖虽有变形,但其左右链铰支架及支撑杆基本正常,未见外力碰撞形成的机械损伤痕迹,行李箱盖前部左右棱角与相邻的左右后翼子板后端角未见相互抵碰形成的变形痕迹。从损坏形貌分析判断,不排除车辆坠河侧翻沉入河道底部后受河流长期冲刷,导致车身与河床接触形成变形和锈烂的现象,此处变形不符合在行李箱闭合状况下受事故碰撞直接形成特征,否则链铰及支撑杆会出现机械性损伤,行李箱盖前端角与左右后翼子板后端角也会留下挤压抵碰机械性损伤,即排除了别克车辆在侧翻坠河前曾受他车追尾碰撞的可能。而车辆前部及车身其他部位均未检见受事故碰撞的机械性损伤痕迹,也排除了事故前碰撞他车的可能。

  根据上述鉴定意见,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案事发经过为:2002年12月18日晚,陈某(1982年出生,瑞安市塘下镇人)驾车载着戴某(1982年出生,瑞安市塘下镇人),从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驶往瑞安市塘下镇方向,途经事发路段时,车辆驶出左侧路面翻入河中,致使驾乘两人身亡。

  据悉,陈某和戴某是当时刚复员回来不久的战友,当时陈某开车载着戴某,去找另外一位战友相聚,不曾想却在2002年12月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失踪。目前,两名年轻人的尸骨已被各自家属取回安葬。

  温州宏顺司法鉴定所是由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申报创建,于2008年9月1日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业务范围为痕迹鉴定,是以交通事故痕迹和车辆痕迹鉴定为主导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该所是浙江省最早取得痕迹类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之一,也是温州地区唯一从事痕迹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

标签: 交通事故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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