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顺"8·10"特大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被批捕
新华社温州8月24日电(记者 沈锡权)2007年8月10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彭溪路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6人死亡、1人轻伤。8月24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肇事司机陈克信作出依法批准逮捕的决定。
2007年8月10日上午,陈克信驾驶闽J83929号轻型普通货车(空载),从彭溪大桥驶往彭溪镇方向。7时38分许,途径泰顺县原58省道(原泰分线A段)彭溪大桥至彭溪车站0KM+400M路段,与从泰顺驶往苍南由蔡庆恩驾驶的浙CG5233号中型普通客车(载23人)交会时,二车左侧发生剐擦,浙CG5233号中型普通客车驶出路面,坠入公路右侧路外的水库中,造成浙CG5233号中型普通客车内包括司机蔡庆恩等16人当场死亡、1人轻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陈克信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与对向机动车辆交会时,占道行驶是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蔡庆恩持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客运车辆未按规定载客(超过核定人数4人),在视线不良的路段超速行驶,是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另一原因。事故双方当事人陈克信和蔡庆恩的违法行为对发生该起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基本相当,陈克信、蔡庆恩均应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据了解,温州“8·10”特大交通事故是浙江省今年以来的死亡人数最多的安全事故,引起浙江省高度重视。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表示,要深刻吸取“8·10”重大交通事故教训,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全省安全大检查、交通大整治,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制订切实可行措施,坚决进行整改,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