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上路更“保险”了
近日,台州临海市上盘镇民主村村民金某在自家门口给电动三轮车充电时,不慎带到电门,导致车辆突然冲出,撞到其他村民。所幸,金某在今年3月给车辆上了保险,待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就能拿到保险理赔。
随着电动车的普及,电动车撞人或被撞事故屡屡发生,一般发生此类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人只能自掏腰包赔偿,有时发生事故后经济赔偿压力较大,纠纷相对就多。成立于2015年2月的临海市交警大队头门港中队,一开始就把工作重点放在电动三轮车管理上。
辖区面积14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8万人、外来人口2.2万人,道路仅去年就新增200多公里……正处于建设发展进程中的头门港区,交通路况较为复杂。再加上,头门港交警中队管辖的临海市上盘镇是“中国西蓝花之乡”,当地村民多以务农为主,既便捷又能载物的电动三轮车就成了他们的首选交通工具。
“辖区60%左右的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其中大部分是电动三轮车。”临海市交警大队头门港中队中队长李慧军说,在日常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比较难处理。以辖区内主干道224省道为例,道路宽且开口多,村民往往是家在路这边,田在路那边,横穿马路现象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要是事故双方都没有保险,在责任认定、伤亡赔偿上就会有分歧,继而产生矛盾纠纷。”
一边事故频频,纠纷不断,一边交不多的钱就可规避风险。经与保险公司多次协商,该中队于2016年在辖区推出专门针对电动三轮车的保险。截至目前,辖区内电动三轮车投保率达到80%,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和第三者的权益,有利于电动三轮车规避行驶中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所谓电动三轮车上保险,是指像机动车一样办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需承保的车主要携带身份证、电动三轮车合格证书、购车发票等到相关保险公司办理,电动三轮车的保费标准是520元。
现在,越来越多的群众因投保后发生交通事故得到了保险公司赔付,继而转变思想观念,由被动投保到主动投保。在该中队辖区,电动三轮车伤人事故量也在逐年下降:2015年,电动三轮车伤人事故占总伤人事故量的43.6%;2016年,降到41.5%;2017年,降到36.3%;2018年上半年降为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