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上保险 临海头门港交警想出管理新招
“我的电动车撞倒人了。”日前,临海上盘镇民主村的村民老金给头门港交警中队打了个电话“主动投案”。
当天早上,老金在自家门口给电动三轮车充电时,不慎碰到电门,致使车辆突然飞快冲了出去,撞倒了过路的村民。
“撞倒了人就得赔。所幸我今年3月份给这辆车上了保险,等交警开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就能拿到保险理赔了。”老金说,如果没上保险,所有费用都要自己承担,对家里来说是笔大开销。
记者了解到,头门港交警中队管辖的临海市上盘镇是“中国西蓝花之乡”,当地村民多以务农为主,既便捷又能载物的电动三轮车,就成了他们的首选交通工具。而辖区复杂的交通路况,导致头门港、上盘镇一带60%左右的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其中大部分是电动三轮车。
“由于电动三轮车往往没有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事故责任人只能自掏腰包赔偿。有些事故较为严重,‘因事故返贫’的家庭不在少数。”临海市交警大队头门港中队中队长李慧军说,在日常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往往较难处理。要是事故双方都没有保险,在责任认定、伤亡赔偿上就会产生分歧,继而发生矛盾纠纷。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头门港交警中队的民警们想出了“给电动三轮车上保险”的好办法。为此,他们与保险公司多次协商,最终于2016年在辖区推出专门针对电动三轮车的保险。
“这种电动三轮车保险,类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主只需携带身份证、电动三轮车合格证书、购车发票等到相关保险公司办理即可。”李慧军说,保费不高,电动三轮车车主只需要一年交520元,就能给车子上保险了。
随着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得到了保险公司赔付,越来越多的群众转变思想观念,由被动投保到主动投保。目前,头门港交警中队辖区内电动三轮车投保率高达80%。
而与此同时,该中队辖区内的电动三轮车伤人事故量也在逐年下降:2015年,电动三轮车伤人事故占总伤人事故量的43.6%;2016年,降到41.5%;2017年,降到36.3%。
(据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原标题《临海头门港交警想出管理新招:电动三轮车上保险 农户更有保障了》,原作者:王媛媛,编辑:周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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