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路政、交警联勤处置事故路损显成效
更新时间: 2020-03-07 20:23 热度: 898°
本网讯 3月7日,浙B6552*车主张某手拿着交警部门交由的公路设施损坏清单到天台路政大队缴纳了15010元的公路设施损坏赔(补)偿费。这是天台路政大队积极探索交通事故引发的路损案件索赔新途径,与交警部门紧密配合,对交通事故损坏公路设施实行联合查处,使路产损失及时得到追偿的“路警联动”工作机制。据统计,今年以来,天台路政大队已通过交警部门处理的路损案件16起,为国家挽回路产损失3.53万元。
以前,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公路设施被损事件时有发生,路政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往往肇事车辆已逃逸;或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后不通知路政部门直接放行,致使路产索赔工作得不到延续。为改变这一局面,天台路政大队切实加强与县交警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路警联动”管理机制,双方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对凡因交通事故造成路产受损的,由交警大队通知路政部门赶赴现场,对路产损坏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列出路产损坏清单并交由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前,由交警部门责令当事人持路产损坏清单到路政部门赔偿路产损失后,方可处理交通事故。路政部门按照《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协助追回路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收取赔(补)偿费总额的5%给予奖励。
路政、交警的联勤联动,创新了路损案件索赔管理的新模式,降低了巡查成本和路损案件的逃逸率,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实现了双赢的良好局面,还使路政、交警建立统一指挥、反应快速的交通应急保障体系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