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交警揭秘:多数电瓶车交通事故与这件事有关
4月20日晚9时多,陈某在楚门S226省道漩栈线驾驶电瓶车时,因急转弯未左右观察来回车辆,与一辆直行公交车相撞,他头部着地当场昏迷,后被路人送往市人民医院ICU进行抢救。
4月22日下午4时许,70多岁的李某骑电瓶车经过楚大线与漩港路交叉口时,因不按规定信号灯通行,与一辆正常通行的轿车发生碰撞,头部受重创造成脑出血。
“上述两起事故电瓶车驾驶者在骑行过程中都有违法行为,且未戴安全头盔。”楚门交警中队民警陈奔奔说,头盔对于电瓶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在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做好防护措施尤为重要,可大大降低车祸对人的伤害。
据玉环市交警部门统计,去年全市涉及电瓶车亡人交通事故达23起,导致24人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总量的48%。其中,绝大多数的死亡事故与没戴头盔有关。今年4月1日起,玉环市交警大力推行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工作,严查严治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宣传进校园、社区、企业等地,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让更多电动车驾驶者牢记“戴好安全头盔,出行绝对不亏”。
下阶段,玉环交警将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电动车驾驶者都佩戴安全头盔,减少涉电伤亡事故的发生。同时,采取措施进行严格执法,规定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一律拘留;未戴安全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驾乘3人(含)以上的,驾驶人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拘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情节严重的,一律拘留;两、三轮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的,一律顶格处罚;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的,一律拆除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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