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一行人被撞身亡 肇事司机居然驾车逃逸
10月18日晚上,104国道上虞东关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行人被撞身亡,肇事司机居然驾车逃逸。事故发生后,区公安分局全力侦查,迅速破案,将肇事司机绳之以法。
行人被撞,司机驾车逃逸
10月18日晚上18时50分许,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104国道东关路段发生一起货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发现行人已经当场死亡。经现场调查,初步查明系一辆货车沿104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与行人发生碰撞后逃逸。
案情重大、性质恶劣!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开展侦查。警方还调查发现,肇事司机自作聪明卸下车辆号牌,妄图躲避侦查。
警方连夜追查百余个路面卡口,成功锁定嫌疑车辆和驾驶人信息。随后,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在越城区一处出租房,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抓获,并在出租房里找到了卸下的车辆号牌。
(嫌疑人卸下的车牌)
民警还在某砂石场附近树林,查获藏匿于此的肇事车辆。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此时距案发不到15个小时。
肇事逃逸 罪加一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拖拉机驾驶员何某某也将因为他的逃逸行为,受到比一般交通事故更为严重的处罚。
“这起交通事故,如果驾驶人何某某没有逃逸,那么在事故责任认定上,他只需负同等责任,在经济赔偿上,自己承担的是18万元,不需要接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也只有200元以下的罚款,而当他做出逃逸行为后,他的处罚就严重多了。”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陈立新说,就这起事故,责任上按照新的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何某某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民事赔偿上,除了交强险11万元赔偿外,其他的保险公司都不赔,都要何某某自己承担,大约要承担80万元左右。
陈立新指出,何某某的行为还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需要受到刑事处罚,要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像这种逃逸行为,不得判缓刑,要判处实刑。从行政处罚上讲,将对何某某依法实施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警察蜀黍提醒,事故发生时一逃了之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是害人害己,承担更加严重的处罚。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抢救伤员,切忌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