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8·29枪击案最初判断居然为“车祸”
浙江诸暨公安向记者介绍绍兴诸暨“8·23”、“8·29”两起持枪抢劫杀人案。
一桩枪杀案在最初阶段是如何被误判为交通事故的?诸暨坊间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警方不是故意的,但是无能—不能把一个普通人都发现的疑点找出来。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警方有故意为之的嫌疑,希望做通受害者家属的工作,将整个事情弄成“交通事故”,减少社会上对他们的压力,毕竟23日的杀人案已经成为他们头上的重负。
本报记者 严友良 发自浙江诸暨
如果没有那14秒,55岁的浙江诸暨女商人袁文美,此时大概正和新婚的儿子一起忙碌着自家的生意,工作间隙,她会与员工谈论着女儿的预产期……
可是,这一切袁文美再也等不来了,她的生命终止于8月29日那个天空飘雨的下午。当日下午3时许,在诸暨农村合作银行陶朱支行门前,她倒在了枪下。凶手是一名撑着伞遮着脸的黑衣男子。
令袁文美家人难以接受的是,案发后,诸暨警方在经过“全面”“细致”的现场勘查后,认定不存在他杀可能,并告知家属,她的死亡属于单方交通事故。案发第四天,案件出现转机。在家属坚持下,医院通过CT检查,发现死者后脖颈右部靠锁骨处有一高密度金属异物。
荒唐离奇的“车祸”
诸暨农村合作银行陶朱支行的现场录像显示,8月29日下午3时许,袁文美从银行出来。几分钟后,袁上车前行,行车途中刮擦上一辆停在路边的面包车,紧接着又撞倒一辆摩托,最后一头撞上电话亭。
当她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时,已倒在车内,人事不省。
不少当地人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袁家经营着一名为环星纺织厂的小工厂,有二十多个工人。袁本人待人和善,在三都镇小有名气。
“我是3点多知道母亲出事的,我爸爸打电话告诉我‘我妈没了’。当时就蒙了,赶紧向单位请假,跟老公一起从杭州往回赶。”袁文美的女儿在杭州工作,已有4个月身孕。9月6日,回忆那天的情形时,一脸悲痛。
袁女士的女儿记得她赶到时,母亲已经在重症监护室了。
“其实,那时受害者基本没有呼吸了,瞳孔都扩大了。在家属坚持下,我们用药维持心跳和血压,希望能留下一丝生机。”9月5日,一位当时的主治医生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让死者家属无法接受的是,诸暨市公安局对此事最初的判断却是“车祸”,并认定为一起单方非道路交通事故。
“和我们家属的通气会是在事发3天之后的9月1日。当时警察看到我妈妈头上有一个1cm左右的伤口、颅底骨折,就说我妈在银行停车场出入口时,轿车擦碰其他车辆,瞬间产生巨大冲击力,导致我母亲头上的一根发夹撞入头部致其死亡。”袁女士的女儿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目击者看到事故后报警,交警首先赶到现场,察看被撞情况。我们经过大量走访,周围群众没有听到响动。调取的录像里也显示了碰撞过程。于是,初步判断是一起交通事故,但这不是最终认定,只是当时的一个分析。”对于这一说法,9月4日,在接受当地一家媒体采访时,诸暨市公安局如是说。
警方的分析认定引起家属强烈质疑:在如此低速的状态下,自己头上的一个发夹怎么会致命?
袁女士的家人也调看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他们注意到,事发当时轿车的速度很慢,不到10km/h。按照他们的推测,从银行入口到最终撞上电话亭整个过程持续了14秒,而行车距离还不到10米,怎么也不可能“瞬间产生巨大冲击力,将当事人头上的一根发夹撞入头部”。
针对警察的“发夹致人死亡”的初步结论,9月1日,袁另一名亲属一连提出了“六个驳斥”:
发夹的位置可以刺入当事人后脑左侧吗?
极低速行驶状态下的冲击力,足够让发夹刺入大脑吗?
从驶入录像监控盲区到驶出录像监控盲区的14秒过程中,驾驶室的窗户为什么从全封闭至半开状态?
如果是发夹刺入,那么颅底骨折是哪里来的?
警方提出,因为现场车内没有作案痕迹,所以不存在行凶。如果罪犯未进入车内,那么,车里哪来的痕迹,试问警察检查什么?
警方指出,他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存在嫌疑人,目前为止也可以排除行凶的可能。真的没有嫌疑人吗?
9月2日下午3点左右,家属发现药物已无法维持袁女士的心跳和血压,遂要求医院进行CT检查。
“结果令我们所有人都震惊了,CT检查医生发现,我妈后脖颈右部靠锁骨处有一个高密度金属异物,他们当时就怀疑是子弹。”袁女士的女儿告诉记者,“事情到这里,不得不说警察最开始认定为车祸的‘单方非道路交通事故’是多么的荒唐!”
连环枪击案震惊诸暨
9月5日,当时代周报记者赶到诸暨市三都镇诸暨农村合作银行陶朱支行时,不少人仍在议论:“明明是枪击案,开始时被弄成交通事故,警察的确不应该。”
“最终是枪击案,我多么希望这一结论首先由警察告诉我们家属。”袁女士之女说。她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其实打一开始,家属都不太相信她妈妈是因为交通事故出事的,因此还从上海、杭州请了不少专家帮忙分析。
得到枪击的确切消息后,9月2日下午,警方开始对现场进行重新检查。“通过监控录像,走访和排查了大量的人员之后,慢慢开始锁定犯罪嫌疑人。”在9月6日下午,诸暨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该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吕国坚说。
在此之前,袁女士两名亲戚亦通过银行的现场监控录像发现,8月29日下午2时34分至2时51分,一男子始终站在停车场出入口旁的信用社门前屋檐下。
“他站的位置是没有雨水的,但是,他手里的雨伞一直撑着,撑得很低,挡住整个脸部。即便是在营业亭门口屋檐下没有雨水的位置,他也打着伞。这说明,他是有意遮挡面部,而且对银行监控情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一名亲戚分析这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我们怀疑,枪击就发生在下午3点02分07秒到3点03分21秒(注:事发当时银行共有三个监视器,刚好这14秒钟内三个监视器都被监控到)这14秒钟之间。这段时间正是我妈开车驶出盲区,最后撞向电话亭的时间。”袁女士的女儿说。她说,这14秒内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许还得等案子真相大白之后。
时代周报记者从录像中还看到,撞车之后,该男子站在10米远的地方看了一眼后,迅速离开,而不是如一般人的正常反应那样,走上前来查看一番并报警。“他为什么迅速离开,不上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当然不会,因为他是凶手,他早就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上述袁家亲属分析道。
9月5日,时代周报记者从诸暨市公安局得到消息,经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公安局和诸暨市公安局多名专家分析并通过浙江省公安厅权威部门鉴定,8月29日诸暨陶朱街三都信用社门口发生的枪击案中的子弹,与8月23日晚发生的另一起案件的子弹,来源于同一支枪。
原来,在袁女士遭遇枪击前6天的23日晚上,在诸暨市大唐镇农业银行自动柜员机附近,一名前来取钱的34岁蒋姓女会计被枪击中腰部死亡,同行的另一名女士也被打伤。碰巧的是,这天诸暨也下雨。
“除同一支枪以外,凶手选择的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手法等,也颇为相似,正因为如此,我们决定将两案并案侦查。”诸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孙永祥在6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说。
凶手是61岁的癌症患者
连续两起持枪杀人案,很快传遍有着越国古都、西施故里之美誉的诸暨,也惊动了绍兴市和浙江省相关领导。
一时间,人人自危。民众希望警方能够早日破案,将凶手缉拿归案。
出人意料的是,警方刚宣布两案并案侦查的第二天,就宣布抓获犯罪嫌疑人、61岁的许德永。
警方进展如此迅速已有征兆。就在5日,有当地媒体吐露嫌犯已基本确定,而且指出,警方在8月23日的案发现场的烟蒂中提取了凶手的DNA。
时代周报记者从当地警方处获悉,许德永,男,1951年出生,诸暨市马剑镇许佳山村人。“9月6日凌晨0点50分,犯罪嫌疑人许德永在大唐镇上一家私人小作坊内被抓获,自称患了癌症。”诸暨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吕国坚说。
吕国坚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警方早在9月5日下午4时就已掌握许德永的去向,但考虑到对方可能随身携带枪支,且藏身处在闹市,民警一直蹲守了11个小时才决定行动。
“当民警冲进房间时,许德永正在睡觉。当时并未从房间起获作案用的枪支。经过审讯,许德永交代,他在大唐镇上还有一处出租房。随后,民警在这间出租房内一个纸箱内找到了一支贴着创可贴的黑色仿六四制式手枪以及15发子弹。”
诸暨警方还透露,据他们初步调查得知,两次作案均是许德永单独一人,作案纯粹为了抢劫,对象系临时随机选择。
对于许德永从第一名受害者手中抢得3000元的消息,警方表示与事实不符。吕国坚说:“许德永这两次作案未抢到一分钱。”
作案的枪支是哪里来的?吕国坚说:“枪支不是自制的,其他情况仍在调查中。”一个61岁的老人,自己没有钱,他是怎么弄到手枪和子弹的?如果一个六旬老人都可轻易弄到枪支,那么当地民间是否存在枪支泛滥的现象?
对此,警方未作说明。
许德永的老家在诸暨市马剑镇建辉行政村许佳山自然村,时代周报从当地了解到,嫌犯许德永的母亲在他三岁时去世,而做裁缝的父亲在他40多岁时得肺病去世。
据村里人讲,许德永有一个哥哥和姐姐,不过现在交往不多。许德永以前曾因盗窃被判刑两次,一次是7年,一次是14年。第一次入狱后,许德永的未婚妻离开了他,年过六旬的他至今还是光棍。
警方何以误判?
当获悉嫌犯被抓时,袁文美的女儿松了一口气:“总算是落网了。”
“我至今仍不明白为什么一开始警察会坚称是交通事故。”袁文美的女儿说,“如果不是我们家属坚持,真的不知道这个案子会不会处理成交通事故。他们警察原本是有四五天时间调查的。”
她所说的家属坚持,其中就包括9月3日袁家100多人披麻戴孝、高举横幅在市政府门口申诉,后被特警中断,一些亲戚还被带走。
“从整个事件看,警察一开始的确有不少的地方没有做好。尤其是法医,竟然没有发现受害者身体内的子弹。”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务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事实上,关于警察为什么一开始将事件定性为交通事故,几天走访过程中,记者注意到诸暨坊间的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警方不是故意的,但是无能—不能把一个普通人都发现的疑点找出来。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警方有故意为之的嫌疑,希望做通受害者家属的工作,将整个事情弄成“交通事故”,减少社会上对他们的压力,毕竟23日的杀人案已经成为他们头上的重负。
不过,当地一家媒体转述了一位专家的分析,解释了案件当中的这一疑点:“从报警到警方出警,再到受害人被120送往医院抢救,都是按照交通事故来对待的。主要的原因有X光片不给力,射入人体的子弹是游走的—害怕伤及受害者没有多点拍摄,仿六四制式手枪卡壳,现场没有找到子弹壳,加上国内包括临床医生和警察在内,对枪伤缺乏足够的经验等原因造成的。”
“作为家属,碰上这样的事,我们不会向政府要任何的经济赔偿,但是那个法医还是应该向我们道歉。”袁女士的女儿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她一直心存侥幸,“如果一开始就是按照枪杀的案子处理的话,说不定我的母亲就不会去世,哪怕是植物人都好。”9月6日下午,在母亲的葬礼上,这位即将成为母亲的女儿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