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警方“爱心接力” 车祸伤者的医药费有了着落
通讯员 奕超超 顾大明 记者 周松华
近日,宁波市民孙女士因交通事故导致的“高额”医药费问题终于基本得以解决,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的一场“爱心接力”跑出了实效。
事情还得从去年11月说起。
2018年11月8日下午16时50分许,在奉化区萧奉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李某无证驾驶一辆电驱动正三轮车摩托车沿萧奉路由东往西行驶时,不慎与后方孙女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孙某受伤严重。
经奉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由于该起交通事故参与人双方均没有车辆保险,三轮车驾驶员李某一时也无法筹措治疗费,而脑部受伤严重的孙亚珍急需进行手术,交警大队江口中队立即启用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孙女士支付了5万元医疗费,以解燃眉之急。此外,交警大队江口中队应对当事人家庭困难情况,还主动联系了法律援助。
但后续的治疗费用,让这个原本不富裕的家庭“犯了大难”。“女儿动了多次手术,头部打开过3次,一次抢救取瘀血,第二次补脑壳 ,第三次脑部积水。我们只是普通的农民家庭,医院开支实在太大了,记得有段时间都要5600多元一天……”看着女儿的痛苦样子,孙女士的父亲急出了泪水,没有一天睡好觉,很是自责,怪自己没有照顾好女儿。
接下去的日子里,孙女士一家人到处向亲戚朋友借钱筹集医药费。截至今年7月,孙女士受伤住院已花去医药费50余万,事故肇事另一方李某因自身困难,尽最大努力支付了8万元,但仍无法填补孙女士后续治疗的巨大缺口。
今年7月上旬,奉化公安分局信访室民警赵均放到交警江口中队走访时得知此事。在了解情况后,民警赵均放提前介入,开展了相关工作,并向分局领导进行汇报。分局领导听取汇报后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尽最大努力提供帮助,解决孙女士的实际困难。
之后,在奉化公安分局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停滞不前的医疗费问题有了转机。区公安分局信访室和交警大队江口中队分工合作,为孙女士争取到了更多医疗救助。交警大队江口中队在“水滴筹”平台发起了社会捐款活动,将筹集到的5万元交给了孙女士。奉化公安分局信访室还分别向奉化区司法救助委员会和宁波市司法救助委员会为孙女士申请司法救助,分别得到了3万元和5万元,共计8万元的救助款。
近日,记者在爱伊美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见到了“历经磨难”的孙女士,她依然无法开口说话,靠着鼻饲管进食。而此时的她不知道,这起案件在经过众人的不懈努力后,即将可以争取到一笔巨额的赔偿金。据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被认定为工伤。由于女士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属于下班时间,且与李某共同承担事故责任,符合这一规定。
10月25日,孙女士父亲专门来到奉化公安分局信访室和交警江口中队赠送了锦旗,他紧紧握着民警的手,一个劲的表达着感谢,感谢公安部门为他们这个家庭带来了希望。奉化公安分局深入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最多访一次”和“信访为民”理念,一次次为孙亚珍提供援助,这样的暖心“陪跑”给了孙女士一家太多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