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推动建立交通事故“红黄绿”三色预警响应机制助力打好全市交通安全大会战
为打好2019年“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确保实现亡人交通事故断崖式下降目标,海宁市坚持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充分发挥市大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积极推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红黄绿”三色预警响应工作机制,常敲警钟,强化防控。
一是建机制。迅速贯彻落实2019年度全市交通安全大会战动员部署会精神,坚持更高目标、注重机制完善、精心谋划协调,以市大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台《海宁市道路交通事故“红黄绿”三色预警响应工作机制(试行)》,对各镇、街道、盐官旅游度假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响应,并明确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是明标准。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确十分严峻为红色,较为严峻为黄色,平稳、有序、可控为绿色。对镇(街道)当月死亡人数超过全年控制数20%(不含本数)以上等6种情况,督促及时启动黄色预警响应,落实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当月组织交通安全管理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参与路面交通安全巡查不少于2次等五项严管制措;对镇(街道)当月死亡人数达到全年控制数25%(不含本数)以上等7种情况,督促即时启动红色预警响应,在黄色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五项严管措施。
三是强运作。依托大数据定期疏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抄送市大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每月发布各镇(街道)交通事故预防三色预警情况,指导各镇(街道)相应采取预警响应工作措施;对符合立即启动预警响应情形的,即时发布预警,立即督促启动响应工作措施。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对响应期间未达要求或未达标的,延长响应时间半个月;对连续三个月被列为黄色预警的,升级为红色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