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交警发的安全头盔,不然今天肯定躺在医院了。”电动车驾驶员邓女士见到记者时连声说。
近期,嘉善县城区连续发生了两起电动车交通事故,都因为骑行电动车的驾驶员戴了安全头盔才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电动车驾驶员邓女士:
摔倒时车子压在身上,我的脚擦破了,还好有这个头盔,没这个头盔,头都要的擦破,谢谢交警送我那个头盔.....
邓女士今年55岁,嘉善本地人,平时出行靠电动车。9月11日早上7点20分,她和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从家里出发,没想到在途径嘉善县魏塘街道平黎线和环北东路口的时候,因同方向的一辆汽车右转弯带到了她的电动车,当时邓女士被连人带车一起翻倒。
嘉善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凌辉:
当时是电动车摔倒的过程中,是头部着地,我们到现场以后,电动车驾驶员给我们出示了头盔,头盔当时已经摔坏了,但是她头部没有受伤,那个头盔还是我们嘉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的这个平安嘉善的头盔,这个中年妇女对我们也是非常感谢,她觉得没有这个头盔的话,她这次伤的就比较重了。
9月10日下午17点11分左右,在嘉善县魏塘街道环东北路和诸和路口,当时正值晚高峰,在环东北路的非机动车道上有一辆黑色越野车违章停靠在道路一侧,此时陈某骑着一辆电动车沿着环东北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过来,由于他对路面环境观察不仔细、注意力不集中,电动车的行驶轨迹出现左右偏移、晃动,与同向行驶的一辆白色小轿车发生碰撞。
嘉善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凌辉:
他在摔下去过程中,正好头盔的力与汽车撞了一下后,把人弹开了,如果说没有这个头盔的话,那可能就是直接头部与后轮发生接触。
据了解,交警对于这起交通事故的定责是电动车承担主要责任,违停的黑色越野车承担次要责任,同向行驶的与电动车有接触的白色小轿车无责。
嘉善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凌辉:
从视频中也能看到,在事发路口,停着一辆黑色的SUV,车子已经把整个非机动车全部占了,非机动车无法正常从非机动车道内通行,所以借用边上的机动车道通行。这辆黑色的SUV违停对本起交通事故产生了影响,承担相应的责任;电动自行车本身承担主要责任,他在驾驶过程中没有看着前面,车子在驾驶过程中方向偏的很大;白色轿车虽然跟他有直接碰撞,但是白色的轿车是正常行驶,他对这个事故是没有预知,没有办法采取措施,所以这辆白色的车子不承担事故责任。
一个又一个的真实案例告诉我们,骑行电动车带安全头盔真的很重要!
据了解,嘉善县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针对电动车驾驶员免费发放安全头盔,截止到目前,已经发放了4000多个安全头盔。下一步,县交警部门还将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要求广大交通参与者骑行电动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嘉广集团交通经济频率
编辑:思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