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被追刑3人被立案8家企业被罚722万元
本报记者刘蕴哲 实习生石鹏
本报讯昨天,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大连长兴岛原油库区一期5号罐组“9·24”较大坍塌瞒报等三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据悉,这三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
去年、今年,我市相继发生了大连长兴岛原油库区一期5号罐组“9·24”较大坍塌瞒报事故、大连市甘井子区“1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大连庄河市巴黎春田二期“4·6”较大重伤害事故。
据悉,市政府已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这三起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建议相关企业撤职2人,建议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单位给予相应处分17人;建议行政处罚25人、追究刑事责任7人,被检察机关立案3人。
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扬州凯瑞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连顺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大连永兴建筑机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方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8家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合计罚款人民币722万元。
三起事故简要情况
(一)2013年9月24日,扬州凯瑞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施工人员在长兴岛原油库区一期5号罐组504号罐内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平台坍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6.7万元。
(二)2013年11月15日,大连顺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辽B06293号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空载)沿虹雨路自东向西行驶至与逸林街交叉路口处时与沿虹雨路自西向东行驶,在虹雨路与逸林街交叉路口处左转进入逸林街的辽B890B9号中顺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辽B890B9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载的16人中的7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2万元。
(三)2014年4月6日,庄河市巴黎春田二期35#楼前塔吊顶升作业过程中倒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