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冒出多个“肇事车主”
我们都知道,驾驶员在驾车行驶过程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部门前来处置,如果情况不是很严重,也可以自行处理。但是绝对不可以在发生事故之后,一走了之。
最近,家住湖州安吉的尹先生在来长兴办事时,就碰上这样一件闹心事,自己好好开着车,被人狠狠撞了之后,对方非但没有下车来查看,反而一脚油门走了。
事情是这样的
2016年5月下旬的一天夜里,安吉市民尹先生开车从家来到长兴,当他行驶至县前街与长州路交叉路口时,一辆货车突然冲了过来。当时天黑,视线并不是很好,尹先生隐约看到对方是一辆货车,车牌也不能完全看清。
尹先生的车子,水箱被撞坏,整个前保险杠也基本报废,初步查看,损失不小。尹先生看到对方肇事逃逸之后,急忙报了警。
(图片来自网络)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东中队副中队长朱卫斌:从视频监控里初步模糊地看到,是一个平板货车和一辆轿车,发生碰撞,画面显示平板货车是闯红灯的,发生碰撞以后,平板货车短暂停留后,离开事发现场,逃逸方肯定要承担全部责任的。
经过一步步的调查
这辆车的登记地为安徽灵璧县,车主登记的名字为司某。但是司某在2013年的左右,在浙江有活动轨迹,2013年之后,在长兴是没有活动轨迹的,所以排除嫌疑!
那么肇事者究竟是谁呢
据司某回忆,自己确实曾经有过一辆农用货车,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将改辆农用货车转卖给了一个名为闵某的二手中介人员。那么这名闵某会不会就是肇事嫌疑人呢?找到闵某,他说他这辆车买来以后,又转手卖给了安徽泗县的一个中介人员,叫吴某。通过几手转卖,民警了解到农用货车在经过吴某之手之后,再次转卖给了安徽籍朱某。
2016年7月初,长兴当即赶赴浙江东阳,通过工作,民警锁定了朱某的落脚点。在东阳当地警方的协助下,长兴警方找到了朱某,通过工作,朱某对自己当晚驾车闯红灯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肇事者朱某)
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长兴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