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德清户籍改革交通事故不再“同命不同价”

德清户籍改革交通事故不再“同命不同价”

  蔡云标,今年64岁,在德清县钟管镇的村子里生活了一辈子。去年的一场交通事故几乎花去了他所有的积蓄,并使他留下了残疾。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几个月,他拿到了10万多元赔偿款,这比之前他预想的要多了一倍多。

  这多出来的钱是怎么回事?原来,蔡云标在向法院起诉时,德清县已施行了户籍改革,蔡云标做了“城里人”,他的赔偿费用也就参照城镇居民的标准来赔偿了。

  近年来,浙江省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程中,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2013年9月30日,德清作为我省首个实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县,启动了户籍制度改革,同时推进相关行政制度的城乡一体化配套改革,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同城待遇。

  一本户口薄实现“同命同价”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户籍制度区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往往使得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出现“同命不同价”的状况。

  也就在去年9月30日,德清县进行了户籍改革。改革之后,建立了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浙江居民户口”。在律师的提醒下,蔡云标赶紧叫家人去派出所换了户口本。

  今年2月,蔡云标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不到半年时间,他拿到了全部的赔偿款,共计107352.65元。

  德清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翁璐娴解释道:“据省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5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6元。德清县农村居民如果因为交通事故受伤并且构成伤残的,在2013年9月30日零时以后向法院起诉,同时可以提供家庭户口本的,那么法院在审理时也可以参照城镇居民的标准,统一计算相关的赔偿费用。”

  德清作为浙江省首个实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县,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真正实现了交通事故领域的“同命同价”。

  户籍改革,不应仅仅撕掉“农民”标签,他们还将和“城里人”一样,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务。据了解,德清县在这次户改中梳理出城乡待遇有差异的政策共33项,正在逐步调整。当地相继出台了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失业保险、就业扶持政策,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城镇同等的就学政策,城乡统一的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等改革配套政策等,以此根除依附在户籍性质差异背后的政策待遇差异。

  一本证盘活农村土地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身份变了,那么之前承包的农耕地、林地经营权还算不算?村集体利益自己还有没有份?宅基地会不会被收回去?如何让农民安心进城,这是很多地方在谈及户籍改革时最头痛的地方。

  德清县探寻了其独到的方法———“三确权一不变”,即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村集体资产收益确权、宅基地确权这三个确权,以及稳定人口计划生育政策不变。这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打消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真正实现农村居民“留乡”或“进城”的自主选择权。

  去年,洛舍镇东衡村村民陆英田和朋友合伙搞鱼塘养殖,规模有两三百亩,买饲料、购鱼苗等都急需资金周转。以前农民只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要问银行贷款缺少抵押物,只能找人做担保。但担保贷款难度大、数额小。今年他用自己的房屋做抵押,从银行顺利拿到30万元贷款。他凭的就是《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洛舍镇东衡村作为全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普查确权登记发证试点村,县有关部门将村民的房屋、宅基地进行实地测量,统一发放《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拿到权证的百姓可以到县里指定银行办理贷款。使原本“沉睡”的农村住房,转化成了“活钱”,大大拓宽了百姓创业融资途径。

  在武康镇民进村,记者见到了拥有1200亩茶场的房金宝。不久前他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作抵押,从县农商银行贷款了200万元。房金宝说:“林业生产周期长、资金投入回报慢,融资难度较大。以前没有权证,银行不能抵押;作资产评估,银行还不认可,需要资金只能找亲戚朋友借。现在多方便,钱到位了,我正准备在茶场边建一座农家乐山庄,到时候请你们来玩。”

  目前,德清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全面办结,农村的住宅两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正在确权登记和发放。农村住房确权发证一旦完成,农村老百姓“三权”依法得到保障,那时德清的农村居民便真正成为“自由人”,随时可以离开农村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