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发生交通事故 司机弃车逃跑
2019年5月23日凌晨0时30分,桐庐交警富春江中队接到群众报警:富春江镇百乐宾馆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场车辆和公共设施都有受损,司机在发生事故之后弃车逃跑了!
连车都不要就跑了,肯定有隐情——无证?还是酒驾?
(现场照片)
寻 踪
民警在接报之后立即对案件开展侦查,通过事故周围目击证人对嫌疑人体貌特征的描述,结合车辆过车记录,很快锁定了肇事嫌疑人正是这辆肇事白色轿车的车主,在建德经营保洁公司的安徽籍男子郭某。
就像大家猜测的一样,郭某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无法接通状态。一方面,办案民警通过公安短信平台通知郭某开机见信之后立即来交警中队接受调查;另一方面,联系建德警方配合调查,协助寻找郭某。
当天傍晚18时许,郭某的手机开机了,但他在看见公安短信消息的第一时间并没有主动联系办案民警。在多次拨打郭某电话之后,电话终于接通了,电话那头郭某气若游丝:“警察同志,我住院了,在富春江医院检查。”
谜 团
住院?明明在走访目击证人的时候,大家都纷纷表示看见司机当时并无大碍,下车看了一眼就跑了。可现在怎么就住院了?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我们:这其中必有另情。到了医院,办案民警直奔主治医生的办公室,向医生了解郭某的情况,医生告诉民警:他没有骨折,只有轻微的皮外伤,可他强烈要求,非要住院,还要求明天给他拍个胸片……
民警走进病房,看见郭某正挂着点滴,看起来很虚弱的样子。在问及为什么在事故发生之后要离开,郭某长叹一口气,皱起了眉头,仿佛回想起了他不愿意想起的痛苦场面:“事故发生的时候,我自己也受伤了,我当时下车想看看情况的,突然从对面的房子里冲出来十几二十个人,冲着我跑过来,我觉得他们是想要打我,他们这么多人,我害怕,就跑了。””你驾车当时有没有喝酒?“ ”没有,绝对没有,警察同志,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我的车撞得那么厉害,修修要很多钱呢,我要报保险公司的,我知道喝酒开车没有的赔的,你放心我肯定没有喝酒。“
盘 旋
在确实的诊断证明没有出来之前,任何人不能凭经验对当事人的身体情况妄加揣测,所以,民警在简单询问之后,让郭某好好休息,离开了医院。待第二天医院检查完毕,拿到了医生给的诊断证明:软组织挫伤,无需住院治疗。 民警立即开具了传唤证,将郭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既然没有严重外伤,郭某为什么非要住院?事故现场真的有人要打他吗?郭某真的不具备现场报警条件吗?郭某的离开是否能认定为逃逸?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
(事发前当事人和朋友在安仁某小店吃夜宵)
真 相
关于是否有条件能够报警:依据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词显示,郭某在事发后下车查看情况,被问及是否需要受伤,是否需要帮忙报警时,郭某谢绝了,说自己没事,并表示说自己会报警。事故现场的监控虽然距离比较远,无法看清具体细节,但对事发当时整体环境还是看的清楚的,监控画面显示,事发后现场仅有少数几人围观。同时,民警在案发后调取了郭某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郭某在事发后打了好几个电话,且通话时间不短,但并没有打报警电话。没有不可抗力的影响,郭某选择不报警和弃车逃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关于为什么要逃逸:经查,郭某的车辆保险、年检都合格,其驾驶证也是正常状态,那么郭某选择逃逸的理由是什么呢?为了查清这一点,办案民警将调查深入,找到当天事发前跟郭某一起吃夜宵的三个”小伙伴“一一求证。在三名同伴的询问笔录中,他们均表示郭某席间没有饮酒,郭某自己也一直咬定自己没有饮酒。调查似乎陷入了僵局。但将四人的笔录进行综合,发现看似”一致“的口径,在一些细节方面存在着不少相互矛盾的地方,再结合四个人的通话记录,这个”兄弟同盟“在民警的火眼金睛之下被拆穿。最终,在大量证据面前,郭某的心理防线全线奔溃,承认自己是因为事故前跟同伴吃夜宵时喝了酒,发生事故后,出于害怕才选择逃逸的。
结 案
郭某,男,1979年出生,安徽蒙城县人,于2019年5月24日晚22时,在案发后的第46个小时,因交通肇事逃逸被桐庐交警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送进了拘留所。
案 后 话
一起逃逸案件,几组办案民警连续40几个小时的追查,找了近十个旁证,做了十几份笔录,建德桐庐两地奔走,就是为了一个死理:正如上图中所示的”立警为公 执法为民“,每一起案件对于民警们来说都是一视同仁,不论案件大小,都要有理有据,把每一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弄清楚,不冤枉一个无辜的人,也不妄纵一个违法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