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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3・4”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11人或受处分

记者昨从湖北省安监局获悉,京山县大洪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绿林寨景区“3・4”较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事故调查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6人由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进行调查,对11人实施党纪政纪处分,7人予以行政问责。

今年3月4日17时30分,村民周启华驾驶的三轮汽车行驶至京山县绿林镇绿林寨景区侧翻,造成7人死亡(2人当场死亡,5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轮汽车驾驶员周启华、工程承包人陈文平已被京山县公安局逮捕。京山大洪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周光富、总经理助理等4人,公安、检察机关正在立案调查。

对绿林镇主持党委、政府(镇长空缺)全面工作的党委书记、人大主任李巍,负责安全生产、工业经济等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尹少波等11人,建议实施党纪政纪处分。对绿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梁成文等7人,建议予以行政问责。

责成京山县委、县政府,绿林镇委、镇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京山管理局等单位做出书面检查。此外,京山大洪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缺失,建议安监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记者 王荣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