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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地发生车祸 21岁女孩当场死亡

前 言

现实生活中血淋淋的交通、火灾、溺水、CO中毒等事故,令我们既震惊又心痛,它毁掉的是一条条生命,伤害的是一个个家庭。

没有一起事故是偶然的,看似偶然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联系,安全意识麻痹、教育训练不够、防范措施不力是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酿成事故的最大祸根。

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把别人的教训当自己的教训。州公安局专门推出“事故档案”专栏,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树立违规违法就是杀人、就是犯罪的理念,纠正“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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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事故概述

2019年2月5日10时许,机动车驾驶人李某(男,34岁,恩施利川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力帆”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利川乡村道路由沙溪乡黄泥坝街上往沙溪乡高原村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利川市沙溪乡高原村双河口至朝角上坡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滚翻至右侧山坡下,造成乘车人简某(女,21岁,恩施利川人)当场死亡,驾驶人李某及另一乘车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位于利川市沙溪乡高源村双河口至朝角路段,乡村道路,道路全宽3.9M,泥石路面,无道路标志、标线、安全防护栏,天气晴。

车辆基本情况:肇事车辆系无号牌电动三轮载货摩托车,车辆所有人为李某,未登记入户,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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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事故教训

机动车驾驶人李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恩施公安特别提醒您:

恶劣天气,

事故多发,

请文明驾驶,

拒绝违法,

安全回家!

审  核:万方祥

编  审:温 锋

编  辑:王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