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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部署落实省市各级领导“5.22”交通事故批示精神 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咸宁市5月22日发生的一起货运车辆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事件,引起了蒋超良书记和丁小强书记、王远鹤市长等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开展事故剖析,充分汲取事故教训,研究相关工作落实,切实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据统计,全市现有货运车辆12158台,其中12吨以上车辆有5151台,各县市区分布情况分别是:咸安区2633台,赤壁市1342台,嘉鱼县450台,通城县229台,崇阳县233台,通山县264台。货运企业206家,其中50台以上的企业18家,20台至49台企业19家,20台以下企业169家。

  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平台监测显示,日常活跃在咸宁境内的12以上吨重载普货车辆约2600余台,其中咸宁籍车辆1500余台,外籍车辆1100余台。这些货运车辆,主要分布在我市境内的G107、G106、S102、S317等路段沿线及其支线。从分布情况来开,尤以咸安、赤壁、嘉鱼最为集中,其中,分布在咸安区G107汀泗桥至横沟段和S317横沟至双溪段约720余台;分布在赤壁市境内G107沿线约390余台;分布在嘉鱼县S102沿线和石矶头汽渡、潘燕汽渡附近约260余台,分布在通山县G106沿线约50余台,分布在崇阳县境内G106沿线约90余台,分布在通城县境内106沿线约100余台。这些车辆,从晚上7点半开始至早上8点,处于最活跃时期,白天主要潜伏在G107、G106、S102、S317、S208等路段。

  当前货运车辆处于多而散的状态,监管难度大,安全隐患多,主要表现在如下3个方面:一是非煤矿山源头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体户和外籍车辆有待进一步规范;三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针对近期货运车辆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的现象,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货运车辆专项整治,我局联合交警部门于5月份开始了新一轮道路货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在中心城区周边设置3个检查点、其余5个县市关键路口设置10个检查点,重点查处本地和外地货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行为。自6月3日起,我局运管处已对赤壁、嘉鱼、崇阳货运专项整治点货运专项整治人员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检查。截至目前,此次联合集中整治共计查处违规车辆87辆,批评教育违规驾驶员200余人次,其中处罚严重违规车辆15辆,共计罚款42000元。二是强化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桂乡大道、武咸快速通道孙田至东外环段、南外环段、西外环段等44公里路段,采取增设道路中央隔离设施、增设路侧护栏设施、路段限速、路面修复和完善路面标线等措施,改善通行条件,提升通行环境,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