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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起,宿迁这9处监控设备将正式启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

关于新增道路监控技术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切实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3月10日起,在以下道路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非现场执法,具体路段如下:

1.来龙大道与宿沭路;

2.农耕大道与十八湾大道;

3.金沙江路与黄山路;

4.黄浦江路与燕山路;

5.京东大道与项王东路(T型路口);

6.项王东路(惠隆花园北门非机动车道禁止停车);

7.项王东路与杨舍路;

8.富春江路与秀强北路;

9.省道325线30km600m 处 (限速80km/h)。

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