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肇事男子“戏精”附体 扮演围观群众误导民警办案…
日前
在泰州靖江西来镇发生一起
电动自行车与人力三轮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不过
令人意外的是
肇事的男子并没有立即逃离现场
而是自导自演了一出“大戏”
原来
事故发生之后
这名男子居然留在现场,扮演起了围观群众
并且给民警提供错误线索
企图误导民警办案
这位大哥
竟然敢这样操作?
小编也是服了
一起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故发生在2月24日傍晚,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西来中队接警后,到现场处理一起电动自行车与人力三轮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据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西来中队民警逄智描述,他们到达现场后发现,当时路上有一辆人力三轮车和一位老奶奶倒在路上,老奶奶头部受伤,神智已经不清楚,当时报警人声称,一辆黑色电动车肇事逃逸。
办案民警在勘察现场的同时向周围群众了解情况,此时一名男子声称目击了事故经过,并告诉民警肇事车辆是一个骑电瓶车穿雨衣的人。
民警随即调取事故现场附近的视频监控,令民警意外的是,视频中的肇事男子,竟然就是刚刚提供线索的报警人,他为了逃避责任,将白色车辆谎称为黑色,企图误导民警。
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西来中队民警逄智说:“案发后,虽然当事人没有离开现场,但是在现场,当事人隐瞒了自己的驾驶员身份,本案中,我们还认定为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后果严重
1交通肇事逃逸后将承担责任认定上的不利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在一些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只承担次要责任甚至是无责任,但如果因为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肇事司机就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自己承担赔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
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只能由车主自行掏腰包。
3行政及刑事处罚严厉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逃逸后罪责加重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因逃逸而致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最后
小编想多说一句
路遇交通事故
首先要做的就是救助伤者
或者及时报警等待处理
而不能像上面那名肇事男子一样心存侥幸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虽然没有一走了之
但是却企图蒙混过关
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种行为
既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文章整理来源:大靖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