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境内设1个快处点
中国江苏网1月30日讯 今天是除夕,不少人会开车踏上探亲返乡之旅。“泰州交警”官方微信昨发布“高速公路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提醒,在高速上行驶时,如果发生“人未伤、车能动、无路产损害”,仅仅造成车辆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在江苏境内高速公路实施快速处理、快速理赔。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行前往高速公路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点进行处理。
快处点有哪些、有多快?泰州设1处,10分钟内完成查勘
据了解,江苏境内高速公路共设有22个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点,覆盖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泰州、镇江等市主要高速公路的重点路段。其中,泰州境内设有1个快处点,位于京沪高速公路广靖段,处理点在江阴大桥服务区。
市交巡警支队有关人士说,到达快处点的轻微交通事故车辆,将在10分钟内完成查勘,并引导当事人进入后续处理流程,大大缩短在高速公路等待、滞留时间。
【警方提示】高速公路快处快赔点具体点位、启用时间,请留意高速公路沿线指示牌。
怎样判断轻微事故?无人伤亡,同时具备3个条件
据介绍,高速公路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和路产损失,仅造成车辆财产损失,且车辆可安全驶离或移离的交通事故。
具体而言,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事故形态简单,主要指因追尾、碰擦等引发的事故;二是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三是车辆可以自行驶离,或者可以安全移离事故现场。
怎样快速处理轻微事故?自行拍照,到快处点报案索赔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责任意见一致的,无需现场拍照,可以先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后,自行拍摄车损证据。记录各方驾驶人姓名、车号、联系电话以及事故发生地点后,一同将车驾驶到就近的快处点进行处理,驻点民警可以当场接受报警并及时作出事故认定。
其中,财产损失明显在2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不需要报警,现场协商后到就近的事故快处点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损失轻微的都不需报警?有分歧或下列三种情形,先报警
如果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应当立即报警,按照接警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置。同时,警方提醒司机,尽管事故损失轻微,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轻微交通事故,需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待高速公路交巡警现场勘查处理。
具体有三种情形:一是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有效检验合格标志、无有效保险标志的;二是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是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异地发生意外怎么办?
-单车或轻微事故
可以先请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然后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至于定损、修理,可以等节后上班再处理。但是在异地,一定要弄清楚对方的信息(车主信息、是否有保险、险种是否齐全);如果对方未上车险,尽量当场协调或第一时间报警。
-车辆被鞭炮炸伤
首先,设法寻找肇事者,如果找不到,保险公司只能按照“找不到第三方”对车主打折赔偿。如果因爆竹引发火灾,导致车辆损毁,可以根据消防部门的鉴定结果理赔车险。
-单车事故要离开现场
发生单车事故又急于要办事离开现场的,车主首先需要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留下现场的证据,最好用手机将现场的情况详细拍照,包括全景照片、局部细节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