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纪委澄清三成反映失实举报
近日,江苏省金湖县纪委对被诬陷的金湖县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李俊松给予澄清事实,不让长期在基层工作奉献的实干派官员寒心。
今年8月,金湖县纪委收到“任某”来信举报,反映李俊松2014年7月2日在处理其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向其索贿8万元。经过调查组认真细致核实发现,任某不是举报人,对此事不知情,也未发生过该起交通事故,更没有向李俊松或他人行贿。经调阅交巡警部门交通事故资料,也未发现李俊松当日处理交通事故的记录。据了解,李俊松在交通事故处理一线工作多年,工作踏实、为人秉直,处理交通事故不徇私情,容易得罪一些人。就在今年上半年,在处理一起交通肇事事故中,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没有给打招呼说情的朋友面子,依法将涉嫌犯罪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金湖县纪委书记王海洋介绍,“我们在调查信访件时,有时也会遇到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想诬陷或者诋毁某些党员干部的形象,使用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捏造事实、暗中假借他人名义的方式,通过非正常的途径进行“举报”。对于这类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将依法追究有关诬陷陷害人的责任,同时也通过适当方式负责澄清事实,让甘于踏实肯干、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动真碰硬的最基层党员干部安心履职、放心尽责。”
据了解,金湖县纪委2014年以来已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检举控告108件(次),已经调查清楚87件,其中属实61件、不实26件,不实率达29.8%,对经查不实的26名党员干部通过不同方式给予了澄清。
(作者单位:江苏省金湖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