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一驾驶员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罚款5000元 还丢了“饭碗”
更新时间: 2020-03-08 00:04 热度: 558°
什邡一驾驶员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罚款5000元 还丢了“饭碗”
2019年06月13日 14:50:43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本网编辑
四川新闻网德阳6月13日讯(张敦霜 文/图)为保障“高考+端午”期间学生市民出行安全,什邡交警大队近期持续开展了酒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事故,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6月9日,查获一名心存侥幸、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员,该驾驶员受到了严厉处罚。
当日下午,什邡公安交警大队一中队的民警在烈日下坚持开展酒驾整治工作。15点4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川AS****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在什邡市北京大道上,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拦下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涉嫌饮酒驾驶。民警通过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陈某某进行检测,发现其血液乙醇含量为54.9MG/100ML, 该车行驶证显示其使用性质为货运,驾驶员陈某某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随后,交警将其带至交警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陈某某说,当天因为上午在修车,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吃午饭,想着当天过节,忍不住就喝了一点白酒,之后抱着侥幸心理,猜想大热天的下午,交警恐怕不会在这个时间段进行检查,于是驾车上路,没想到却被抓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什邡交警依法对陈某某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伍仟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害人害己,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更加严厉,不仅仅是罚款扣分,同时面临的是驾驶证被吊销因而失去工作。希望广大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触犯法律,等到受到处罚后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