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交警大队元旦节后持续曝光典型交通案例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见习记者
王东昱通讯员钟长顺
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案例,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持续进行公开曝光,全力确保“五大曝光”行动取得显著成效。1月6日,该大队又通过县广播电台、电视台、交警“双微”平台和手机短信等媒体、媒介,对2019年12月份辖区发生的7起醉驾案例和两起交通事故案例同时进行了曝光。
这7起醉驾案例的具体情况是:12月13日下午2时10分,彭桥乡的王某涉嫌酒后驾驶一辆无牌四轮拖拉机被民警查获。之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并将其带至皮店乡卫生院抽取血样。12月17日,经鉴定,王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2.67mg/100ml。
12月17日夜9时10分,袁寨乡的左某磊涉嫌酒后驾驶一辆牌号为豫QKJ376的小客车被民警查获。民警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并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12月20日,经鉴定,左某磊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18.56mg/100ml。
12月18日夜10时20分,熊寨镇的王某华涉嫌酒后驾驶一辆牌号为豫QND082的小轿车被民警查获。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并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12月20日,经市公安局鉴定,王某华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3.35mg/100ml。
12月24日晚8时许,付寨乡的付某翱涉嫌酒后驾驶一辆牌号为豫A1B51Z的小轿车被民警查获。之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并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12月26日,经鉴定,付翱血样中乙醇含量234.49mg/100ml。
同日晚9时16分,慎水乡的陈某军涉嫌酒后驾驶一辆牌号为豫Q2L118的小客车被民警查获。之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并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12月26日,经鉴定,陈某军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7.23mg/100ml。
同日晚9时20分,汝南埠镇的朱某阳涉嫌酒后驾驶一辆牌号为豫CX089A的小客车被民警查获。民警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并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12月26日,经鉴定,朱某阳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62.44mg/100ml。
同日晚9时35分,新阮店乡万马村的王某成涉嫌酒后驾驶一辆牌号为豫QVW715的小轿车被民警查获。之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并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12月26日,经鉴定,王某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35.05mg/100ml。
上述7起醉驾案例的当事人的行为均属于醉酒驾驶,目前均被依法刑事拘留,且驾驶证全被吊销。在此,正阳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们,开车切莫喝酒,酒后一定不要开车,醉酒驾驶后果很严重,将要受到特别严厉的法律制裁。
两起交通事故案例的具体情况是:12月9日下午6时20分许,夏某伟无证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335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汝南埠镇魏龚村朱庄路段左转弯过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由西向东行驶的豫Q5K368号小客车发生交通事故。12月12日,经鉴定,夏某伟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55.74mg/100mL。
同日晚8时55分许,刘某忠醉酒后驾驶豫QLC161号小客车沿南二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县城建设路与南二环路交叉路口右转弯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蔡某驾驶的停车等候红灯的豫Q5K368号小客车发生交通事故。12月12日,经鉴定,刘某忠血样中乙醇含量为339.36mg/100mL。12月18日,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认定刘某忠承担对应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正阳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辆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隐患极大,一旦酿成交通事故,既害人又害己,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