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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枉算尽,法网终难逃----“11.14”正阳交通事故逃逸案侦破纪实》
“大队长,肇事驾驶员确定了,已经完全供诉了逃逸事实。”
“干的漂亮!”
简单的对话,让办公室的我们深深的舒了一口气,三天两夜战友们都没有合眼了,逃逸案件终于攻破了!事情还得从2017年11月14日6时许说起,寿县公安局综合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寿县正阳镇镇政府南10米处路段,一辆三轮车撞到一位环卫工人跑了,环卫工人受伤,伤势较重。
值班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同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位于寿县正阳关镇政府西侧路段,伤者正坐在路边,民警上前火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经仔细勘查现场无任何车辆碎片、只有些许伤者血迹,几乎未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现场勘查的同时,一组人员立即开展走访,一辆大客车驾驶员提供了重要的线索,这位驾驶员在事发时正好在现场四五十米的位置,他亲眼目睹了驾驶员肇事后逃逸的整个过程,但是因为早晨能见度较低,我们仅从他口中得知,肇事车辆为一辆三轮摩托车。
就在这时医院打来电话称,伤者因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光天化日之下,居然肇事逃逸!逃逸亡人案件必破这是每个事故中队民警内心的坚守。
民警立即将该起事故的详细情况向大队领导汇报,大队迅速启动《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逃逸交通事故侦破预案》,成立“11.14”逃逸案件专案组,一张侦查大网在正阳镇迅速撒开。时不待我,专案组一组挨家挨户查看有没有监控,二组走访周围群众,通过走访,在正阳菜市场排查出两辆嫌疑车辆,一辆红色的三轮摩托车正在正阳菜市场卖萝卜,另一辆蓝色的三轮摩托车却不同往常,没有出现在菜市场,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称其在丰庄菜市场卖鱼,虽然有证人证实其确在菜市场卖鱼,但结合我队破获的多起逃逸案件经验,专案组果断决定,要打开思路,大胆怀疑。
专案组一组调取沿途视频资料固定证据,一组专门看管嫌疑人,一边看管一边观察嫌疑人状态,通过多方面的综合分析,终于发现,嫌疑人确实当天在丰庄卖鱼,但是在卖鱼之前,他确是自导自演了一出戏来掩盖他肇事逃逸的事实。机关枉算尽,法网终难逃呐!
原来,14日早晨,嫌疑人何某向往常一样驾驶正三轮摩托车前往正阳菜市场卖萝卜,却在寿县正阳镇正阳镇政府西侧路段(310省道126km+100m)处,撞上了正在打扫卫生的环卫个人洪某,后慌乱驾车逃逸。他一路驾车狂奔将萝卜卸在家里,然后又匆匆赶往丰庄街道,将其哥哥借回的鱼桶放在其三轮车上,装模做样地在丰庄的菜市场卖起了鱼,其间还故意在菜市来回遛了几次,的是让大家看见他是真的在此卖鱼……真是机关算尽啊!
在向当事人亮出警方的证据后,他再也伪装不下去了,据实交代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经过,民警问他为什么后来没有想过去自首的时候,嫌疑人说了句:“我在看情况”,办案民警问他看什么情况?他说了句看你们查的情况。我办案民警以不言放弃的精神告诉他,不管你是无牌无证的车辆,还是在无监控的路段,只要你肇事逃逸了,都有一支人民警察的队伍,他们会锲而不舍的抓到你,惩治你!
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贾丙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