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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女子遭二次碾压身亡事件六大焦点议题解析

 

【舆情综述】

该视频曝光后,涉事警方驻马店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通报案情,获得部分网民认可,但也引发一定质疑。此外,舆论谴责路人冷漠、见死不救,并从完善法律制度、提高实操技能等方面,提出如何避免此类悲剧重演的建议。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通过分析舆论对该事故关注的六大焦点议题,就政法机关后续如何应对舆情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舆论观察】

1. 警方为何近两个月后才通报?调查结果如何?

6月7日,驻马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驻马店”发布通报称,这起交通事故发生于4月21日。事发时间距离爆料人“@袁启聪”发布事故现场视频近两个月,网民对涉事警方信息公开的时间点提出质疑,如“@purple-rain1974”追问,“为什么4月份的事故,到6月份自媒体发酵后才通报?”针对此疑问,“@平安驻马店”跟帖回复称,“每天全国各地都会发生许多交通事故,咱不可能每一起交通事故都要发布出来”。该回复引发部分网民不满,认为“官方的此种回复让人感到凄凉,权力再大也不如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如此才能获得尊重,才能在人民心中树立威信”。

对于这起交通事故的调查结果,“@平安驻马店”通报称,民警连夜调查取证,次日清晨司机张某、刘某均已到案,两人将依法接受处理。该微博还表示,“案件确实几个小时就破了,检察院批捕很及时,目前赔偿也已到位”。众多网民对警方快速破案表示认可,“@商丘小警”评论称“抓住人了,为警方点赞”,“@蓝衣军团陈越”表示“我们相信驻马店警方有能力有决心处理好这个事情”。此外,针对一些质疑警方的网民,支持警方的网民指责他们为“键盘侠”,称其“胡搅蛮缠”、“哗众取宠”、“越管越宽”。

 

2. 事发路口是否安装红绿灯?

据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观察,《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封面新闻等多家媒体对“事发路口至今没有安装红绿灯”一事进行了报道,网民更是爆料称此地没有红绿灯的历史在20年以上。对此,驻马店公安、交通、路政部门均没有进行回应,目击者李女士表示:“这个路口不是十字路口,不装也正常。附近有小学和幼儿园,平时高峰期,一直都有协警执勤,可能事发时比较晚了,他们已经下班了”。

但中国农村网发布的评论认为,“事发地段作为交通干道只有斑马线,没有设置红绿灯,早就种下了安全隐患”。东方网发表评论认为,“没有红绿灯的引导恐怕是这起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并追问“当地交通部门能够逃脱责任吗?”红网评论反问道,“假如此处设置了红绿灯,是否能够挽回该女子的命?”《法制日报》发文指出,“面对显而易见的公众安全隐患,有关部门长期视而不见、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这样的权力冷漠也是一种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更容易加剧社会群体性冷漠,决不能忽视”。

 

3. 肇事司机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见死不救是否犯罪?

目前,涉事政法机关并未回应两名嫌疑人分别涉何罪名、应承担何种责任,但网络中针对这一问题的讨论较多,如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殷俊律师分析称,如果交警部门认定出租车司机承担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其行为就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还符合逃逸致人死亡的罪刑加重情节。另据封面新闻采访的某位资深交警分析,前车承担主要责任,后车承担次要责任。

该事件再令“见死不救是否犯罪”这一问题浮出水面。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发文指出,刑法中并没有与“见死不救”相应的罪名,涉及“不履行救助义务”,法律只规定了特定身份与特定职业的人,在别人危难的情况下有救助义务。“侠客岛”发文表示,让“见死不救”入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法学理论界对此存在争议,并且不少专家认为在实际操作中还会遇见诸多难具体认定的情形,甚至有人担心,如果盲目引入,有可能让围观群众更远地离开现场。

 

4. 如何面对群情激愤的网络舆论?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梳理舆论观点发现,相对于呼吁严惩撞人逃逸的出租车司机,舆论场中炮轰路人“冷血麻木”、谴责路人“行尸走肉”等声音要更为猛烈。很多网民表现出对世态人情的深深失望和迷惘,如视频发布者说,“这个视频,看得想哭,已经无力生气,中国的公路生态,是炼狱”。网络段子“最热心的永远是网友,最冷漠的永远是路人,不知是网友从不出门,还是路人从不上网”成为热门跟帖,调侃网上愤怒的情绪。

对此,《北京青年报》的评论文章指出,“在这种事情上,抨击任何人都是无聊的,激出一点自己内心中的善并且体现到行动上,是唯一有意义的事情”。《燕赵都市报》也认为“再叹人心冷漠已无意义”。但也有媒体表达出不同观点,如《环球时报》认为,“这样的愤慨和唏嘘是健康的,这是人道主义和集体自省精神的自然流露”;红网评论指出,“见死不救的背后未必只是冷漠,人皆有恻隐之心,也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在微信平台中,一些公众号也纷纷就此问题进行探讨,“长安剑”认为,“在那场车祸的悲剧里,我们看到的只有一群没有挺身而出的平凡人,所以我们所有的指责甚至谩骂,不过是从内心深处真诚地希望有一个榜样能出现在画面里,阻止悲剧的发生”;“侠客岛”认为,“仅指责路人‘冷漠’,会忽略了那些更重要、更本质的造就悲剧的原因”。

 

5. 这起交通事故暴露哪些问题?

此次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关注后,舆论主要从见义勇为、遵守交通规则、市民急救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长江日报》评论文章称,这次悲剧再次戳中了见义勇为的“软肋”,走不出见义勇为的道德困境,类似这种举手之劳就能改变的悲剧将难以避免。华声在线持相同观点,认为“翻版小悦悦事件再证见义勇为之困境”。针对出租车司机疑似受到对面车辆远光灯的影响造成视线模糊撞倒女子的情况,微信公众号“法律读库”发文称,“如果你非要怪罪道德,那就是开远光灯的道德问题,而不是路人的冷漠”。《燕赵晚报》还评论称,“女子遭二次碾压”暴露市民急救知识短板。

 

6. 如何避免悲剧重演?

此类事件发生后,舆论通常会探讨如何避免悲剧重演。据观察,此次舆论主要从如何提高实操技能、完善法律制度等层面提出建议。提高实操技能方面,《南方都市报》发表社论指出,“最基本的做法,就是维护现场,防止出现二次碾轧。对于路过的司机而言,如果看到有人被撞,可以打开双闪灯停在伤者旁边为其挡开车流,若有路障,则可为其放置路障,停车至路边并报警”。《新华每日电讯》也指出,“这需要我们平时不断强化对大是大非的认知,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完善法律制度方面,微信公众号“法律读库”认为,“生命的保护,不可能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法律不能坐视不理,如果刑法修正案(九)增加惩治见死不救的条文,这个不幸在斑马线上被车子撞到的女子,还会死吗?”《钱江晚报》评论称,“如果各地都能像杭州一样,把人行道前礼让行人作为强制性规定,也能有效地减少人行道前的悲剧”。中国江苏网评论认为,女子被碾压事件呼唤“好人好事法”。《燕赵都市报》认为,“公共部门迫切需要做的,是确立和推广一套普遍适用的‘公众参与紧急援助’成熟范例,这其中包括基本的急救医护知识、多人协作相互见证的‘避险’举证方法等”。

 

【舆情点评】

此类交通事故暴露出的“见死不救”、“扶不扶”等话题并非新议题,道德与法律层面的争议也从未间断,如何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从法律法规层面制定约束性政策,值得有关部门研究。而对于舆情回应工作的开展,政法机关需注意以下几点:

1. 重视舆情回应技巧面对网民的质疑和不解,涉事政法机关主动与网民互动、回应解释,表现出与网民平等对话的良好态度,有利于平息舆论,化解舆情危机。但回应时语气过于生硬,言辞过分强调自身立场,缺乏必要的技巧,甚至与网民“互怼”,则会起到反作用,诱发次生舆情。此次驻马店市公安局官微在回应网民质疑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时,即出现了此类问题。这提示政法机关,舆情回应需在语言表达上下功夫。

 

……

(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7年第20期)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车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