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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道路交通纠纷实现一体化处理

近日,温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实现了在线调解、在线诉讼、一键理赔、各部门信息全部共享,群众少跑腿、少花钱,纠纷就能得到公正高效处理。

3月18日,由温县法院与县公安局、司法局、保险公司联合打造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快速高效地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从事故的发生到拿到赔偿款不到10天时间,而且当天申请、当天调解、当场履行。

3月5日11时30分,朱某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黄河路与子夏大街交叉口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薛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薛某身体多部位软组织损伤及一处牙冠断裂,随身物品背包和电动自行车损坏。经温县交警部门认定,薛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负次要责任。双方因为赔偿事宜产生纠纷。

3月18日,该纠纷经交警部门委派给道路交通一体化处理中心诉前调解员刘燕霞进行诉前调解。刘燕霞在掌握纠纷情况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车辆投保的财产保险公司进行调解,保险公司经审查同意后在保额范围内进行赔付。

在吃了“定心丸”后,朱某根据保额一次性赔偿薛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及背包、电动自行车财物损失共计9000元。双方在签订调解协议后,朱某当场向薛某支付了赔偿款。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今年1月正式在温县上线运行。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后,将事故车辆、责任认定等信息上传中心平台,并进行初步调解;调解不成功则交由司法局选派的人民调解员进行线上或线下调解,调解成功且能及时履行的,当事人在线上发起一键赔付请求,由保险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快速赔付,当事人在网上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后结案;如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自行或由人民调解员协助,在网上申请立案,经法院立案审批后,由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及时进行审理和裁判。该平台的开通,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大数据共享、一站式处理,真正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避免了矛盾激化,促进了案结事了。今年年初以来,通过该平台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39件,涉案金额6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