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冒雨执行 执结交通事故纠纷案
10月6日,秋雨绵绵。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法官郑杰正以案说法,给被执行人金某做思想教育工作。
原来,被执行人金某是民权县某村农民。早在2017年5月23日上午8时许,金某驾驶小型车辆由西向东沿民权县城至王庄寨镇乡村道路行驶。当行驶到孙六镇政府大门西侧不远处时,与山东省单县谢某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民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察,认定金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年9月14日,经有关价格鉴定评估公司鉴定评估,谢某车辆损失2.5万多元。
为挽回损失,修复受损车辆,申请人谢某将金某起诉到民权县法院,请求该院依法判决金某赔偿损失。2017年11月25日,民权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即金某当日赔偿谢某1万元,剩余1.5万元于2018年1月20日前一次性给付谢某,此案两清;如金某逾期则按照2.8万元赔付谢某。该院认为,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为此,民权县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签有各自名字的民事调解书。
然而,到了2018年1月25日,金某一直没有按照当初协议将剩余的1.5万元赔偿谢某。谢某越想越生气,看实在要不回来赔偿钱,随后来到民权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谢某与金某交通事故责任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郑杰负责办理此案,并及时向被执行人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是,因金某躲避执行,连法律文书都没签收,就以打工为名,外出规避执行。按申请人提供的电话打给金某,金某电话已经停机。郑杰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找,金某名下既没有房产,也没有可供执行的存款等财产。
郑杰经与当地村委会联系,没有人知道金某的下落。经院领导批准,郑杰将金某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甚至在多次集中执行活动中,前去抓捕,都无果而终。但郑杰凭着责任,一直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金某的追踪。
岁月流转,时光飞逝。10月6日,郑杰偶然得知金某已回到家中的消息。事不容迟,郑杰当即带领干警冒着秋雨,驱车将金某拘传到该院。郑杰从法、情、理等几个方面耐心细致地做金某的思想工作,希望金某履行法定义务。
经过将心比心、推心置腹的法理教育,金某低下头来,哽咽着向郑杰述说了两年多来为躲债付出的沉重代价,表示当即联系家人将钱送到法院。同时,通过电话向申请人谢某表达深深的歉意,希望谢某原谅他的过错,愿意按当初协议,给付2.8万元赔偿。谢某了解到金某的处境后,深表同情。为此,执意要求金某按照1.5万元进行赔偿。
至此,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在郑杰法官的执着坚持下,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