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通报4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情况21人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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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情况被通报,21个相关责任人或被追究相关责任,或被罚款、解聘……昨日召开的我市客货运企业交通安全大检查动员部署会,给客货运企业负责人、驾驶员以及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敲响了警钟。
路上出事故逐级追责任
【事故回放】超员79%,侧翻致6死23伤
今年2月20日9时33分,栾川县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吴运通驾驶豫C76287中型普通客车,行至栾川县叫河镇牛西路时,侧翻至河道,造成6人死亡、23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该车核载19人,实载34人,超员79%。
【处理结果】 16人被追责,栾川县政府作检查
市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党政纪责任,对栾川县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令栾川县政府向市政府作深刻检查。
驾驶员吴运通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栾川县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叫河汽车站站长张晓法、栾川县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尚有会、栾川县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改信,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党纪、政纪处分。
栾川县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车二队队长、客车队党支部书记强为民被撤销党内职务。
栾川县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定山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栾川县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程刚受党内警告处分,受经济处罚。
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二中队队长宋红卫、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所养护股股长侯新红,受行政记过处分。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王建朝,受行政警告处分。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刘建锋,栾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任伟,由栾川县纪委监察局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栾川县政府副县长戴富周,栾川县政府副县长李丰,栾川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盛草飞,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崔峰,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约谈。
【事故回放】边开车边数钱、看电影,玩得就是心跳
一辆由郑州陇海路客运站发往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豫CB7372客车,在驶出陇海路客运站不久,驾驶员王宝随时停车载客,边开车边数钱、看电影、接打手机,超速,不扶方向盘,私自改变行车路线,下高速下客,到站不进站,站外停车……今年5月2日,王宝的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视《朝闻天下》栏目曝光。
【处理结果】解聘司机,整改交运集团
市交警支队对驾驶员王宝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并责令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豫CB7372客车停运3个月,驾驶员王宝被罚款3000元,并且被解聘。
该车所属的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四分公司的安全经理张现斌被约谈,并被罚款3000元。
责令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整顿,市交警支队源头化管理办公室民警进驻监督、指导教育整顿工作。整顿期间停止办理该公司的车管业务。
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四分公司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对GPS的监管,按照要求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处置;安装开门报警系统,对中途开门上下客情况进行监控;严禁站外停车载客。
【事故回放】核载44人实载82人,这车真能装
今年6月12日20时6分,市众和旅游公司豫C85878卧铺客车在宁洛高速458公里处超员20%,被周口高速交警查扣。经查实,该车核载44人,实载53人,超员9人。不光是超载,目前,这辆车还有9起未处理的违法行为。
今年6月17日10时10分,市众和旅游公司豫CA7912卧铺客车在宁洛高速530公里处超员,被漯河高速交警查扣。经查实,该车核载44人,实载82人,超员38人。该车目前还有11起违法行为未处理。
【处理结果】记分罚款还降级
对豫C85878驾驶人何现和记12分、罚款1000元,对豫CA7912驾驶人刘西申记12分、罚款1500元,并对两人驾照降级处理;两辆车停运一个月,约谈该公司总经理李跃强,追究其主体责任并罚款5000元。
路上再出事 仍刨根问底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陶世友说,即日起,我市将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活动要求:逾期未检审的车辆和驾驶员不得上路;对非法拼装、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车辆注销牌证,并予以报废、解体;对发现的超速违法行为及时查纠,严格记分管理,予以相关责任人的驾照吊销或降级处理;对发现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的,坚持停车强制驾驶人落地休息;对发现客车超员的,坚持停车卸客,严肃查处,绝不允许超员车辆上路;对于因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彻查责任,逐级进行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亚凡表示,今后,我市公安部门将会同安监、交通、监察、检察、工会等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3年内不予办理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对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营运驾驶人,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营运车辆,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陈兵 特约记者 姜东 通讯员 潘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