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上半年发生4186起交通事故 超十分之一亡人事故发生在晚7点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董楠 通讯员 谢育健 文图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交警支队获悉,在召开的洛阳市政府安委会通报了全市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4186起,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天之中,下午和前半夜交通事故发生最多,而峰值再出现在每天的19时,占比超过十分之一。
案例一:2018年07月02日23时20分,在洛龙区太康西路新月路口东侧,王某驾驶起亚牌小型轿车沿太康西路自动向西行驶、蒋某腾驾驶北京现代牌小客车头西尾东停放在该处,奔驰牌小型轿车左前部与道路中心隔离护栏相撞,道路中心隔离又与起亚牌小轿车、北京现代牌小客车相撞,造成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受损、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弃车逃逸。
事故原因和责任:王某驾驶机动车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事故发生后逃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上半年全市共发生4186起事故
7月23日,洛阳市政府安全委员会通报了全市上半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据通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4186起,亡人事故285起,受伤2636人,直接财产损失993.6万余元,同比均有明显下降。
您知道一天当中哪个时间段发生交通事故最多吗?根据数据显示分析,一天之中,下午和前半夜发生交通事故最多,其中每天下午16时事故数量开始上升,而峰值则出现在19时,占比超过总数量的十分之一。

对于285起亡人事故中,事故多发生在下午和前夜,16时至20时发生80起亡人交通事故,占比28.1%;20时至24时发生59起,占比20.7%。其中,16时事故数量开始上升,峰值出现在19时,发生34起,占比11.9%,之后开始回落,4时至8时发生27起,占比9.5%。
从交通违法行为方面分析,对于酒后驾驶、超速、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亡人事故最多,共发生104起,占比36.5%;因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导致的亡人事故共有81起,占比31.6%;因闯红灯发生的亡人事故共有10起,占比3.5%。
从道路类型分析得知,一般城市道路发生亡人交通事故115起, 占比40.35%;二级公路发生101起,占比35.4%;三级公路发生17起,占比5.96%;乡村道路等其他道路发生14起,占比4.91%。

从行政区域分析得知,上半年各县(市)、吉利区共发生亡人交通事故201起,占全市70.5%。城市区共发生亡人事故79起,占全市的27.7%。高速公路共发生亡人事故5起,占全市1.75%。
全市机动车保有量118.4万辆,洛阳交警持续严查交通违法
据统计,截止到今年上半年,洛阳市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共有118.4万辆,其中汽车105.6万辆(县域63.2万辆、城市区42.4万辆),驾驶人保有量202万人(县域123.1万人、市区78.9万人),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无保险、不审验等车辆较多。

据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一下4大类,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面包车超员超速、农用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带来较大隐患;农村机动车剧增;基础设施薄弱,道路隐患较多;重点车辆监管需加强。部分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长途客货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洛阳市将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首先将加大城市道路、国省道巡逻力度,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结合“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集中整改一批道路隐患,增设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等;建设“乡镇交管站”“村级劝导站”等,完善技防设施,实现基层交通安全人防、技防相结合;开展好“大曝光”“大直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