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超速驾驶酿惨剧洛阳交警公布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记者董楠通讯员石海涛
本报讯2月20日,驾驶人范某醉酒未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超速100%,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范某当场死亡,两人受伤。昨日,记者在洛阳市交警支队获悉,2月份,洛阳市共办理91例吊销驾驶证案件,其中4人被终身禁驾。
案例一:2月20日晚9时许,范某驾驶轿车搭载金某、锁某、张某沿S319省道行驶,由于范某醉酒驾驶(血液乙醇含量195.8mg/ml)机动车超速行驶(鉴定车速68~74km/h,限速30km/h),致使小型普通客车前部左侧与电线杆及护栏底墩相撞,由于范某未系安全带,造成范某当场死亡,金某、锁某受伤。
案例二:2月27日,任某驾驶轻型货车沿李村镇村中道路由南向北行驶,陈某在家人监护下由东向西通过李村镇村中道路,双方行驶过程中轻型货车右前部与陈某肢体相接触,造成陈某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500元的交通事故。
据悉,2月份,全市交警系统共办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案件91例,其中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3例,因饮酒或醉酒后发生重大事故1例,以上4人同时被追究终身禁驾。
其他87例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况: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吊销驾驶证4例,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76例,因再次饮酒驾车被吊销驾驶证3例,因醉酒驾驶营运车被吊销驾驶证1例,因驾驶报废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3例。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如何保障个人及他人的平安出行非常重要。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此外,对于同向行驶的车辆,车辆在进出道路时,应当让道路内的行人和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