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男子驾车出事故致1人身亡 逃逸1年后落网
2019年3月9日,桐柏县公安交警大队月河中队民警在月河公安检查站利用公安查控装备对过往车辆和人员严格盘查,查获一名网上逃犯,充分发挥了检查站治安“防护网”和危险因素“过滤器”作用。
当日下午,桐柏公安交警月河中队民警在公安检查站内对过往车辆、人员等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冀EA9xxx重型半挂载货汽车驶入检查站,在民警依法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迟缓,行迹可疑,民警经信息核查,该驾驶人张某系网上逃犯,遂立即将其控制,带至站内作进一步调查。
面对民警询问,张某竟称“我有什么事?”这张某是打哑谜呢,你有什么事,你心里应该最清楚。
经查,张某,准驾车型A2,河北省邢台市人。2018年1月30日,张某驾驶该车行驶至南阳市宛城区,与袁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袁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南阳市公安机关依法上网追逃。
面对民警查询结果,张某对其2018年发生交通事故一事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移交至南阳市上网交警部门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张某的驾驶证将面临被吊销,其本人也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交警提醒:车辆损毁,可以再买;生命只有一次,不可重来!不要让自己或家人受到不可挽回的伤害后才追悔莫及。手握方向盘,关乎生命,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