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令五申,对生产安全瞒报事故零容忍。国务院明文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应在一小时内上报;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瞒报谎报将从重处罚。
2020年1月2日,信阳市平桥工业园区吴家上湾内河治理项目工程,发生一起工地工作人员遭工程机械碾压死亡事故:
死者邓某明,信阳市平桥区平东办事处中山居委会古井组人,生前在工业园区内河治理项目工程中做临时工
该事件发生后,内河治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中原城投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承建方河南省路桥集团信阳瑞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而是草率了结隐瞒此安全生产事故与死者家属协商55万元私了此事。对待媒体的态度采取一问三不知,最后竟然说是一起交通事故来敷衍。
据近日河南日报农村版报道的一篇文章《当路挖坑不设围挡,信阳一女子摔断腿,事发3个月无人担责》,同样指责中原城投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河南省路桥集团信阳瑞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南湾村新型社区路口(恒阳生态园门口)施工过程中因没有采取安全措施,造成无辜群众受伤无人担责的事件。公开资料显示,以上两家公司在信阳的市政工程方面拿到了不少的项目,而在施工的过程中却事故频发,在出现事故后公司采取的手段和态度可谓“经验丰富”。不是推诿扯皮,就是私下花钱摆平。哪怕是生产安全事故也能采取瞒报、欺骗等手段相安无事。
监管单位在这件事故中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该管的事视而不见,官员尸位素餐,对于瞒报死亡事故调查不能成为“掉查”忽悠公众和网友。
公司是否涉嫌瞒报?事故经过究竟如何?相关部门的受访工作人员为何不经过调查就坚称没有发生事故?在笔者提供详细信息后又为何说是交通事故?假如是一起交通事故,那么交警部门是否立案?肇事司机是否归案?肇事车辆是否扣押?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本应及时公开的事件信息至今也未见任何有关通告。究竟是谁在隐瞒?来源信阳百姓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