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固始交警曝光酒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为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强化交通违法警示曝光力度,现将今年以来全县发生的酒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案例三十
晏某金,男,汉族,家住河南省固始县方集镇独山社区街道,身份证号:41302619750608****,于2019年01月18日23时30分许,醉酒后无证驾驶豫S2V648两轮摩托车,在固始县方集镇许店村许庙队村村通道路,撞上路边院墙,事故致晏某金死亡,该事故晏某金负全部责任。
案例三十一
潘某明,男,汉族,家住河南省固始县祖师庙乡小店村火楼组,身份证号:41302619561221****,于2019年04月01日18时30分许,醉酒后无证驾驶豫S8N439普通两轮摩托车,在陈东339省道固始县祖师庙乡松林村路段,追尾朱某某无证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事故致潘某明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潘某明负全部责任。
案例三十二
周某友,男,汉族,家住河南省固始县观堂乡祁楼村陈庄组,身份证号:41302619710823****,于2019年06月30日13时30分许,醉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在固始县洪观线西村村通公路段岗村一队路段,撞上路边树木,事故致周某友当场死亡,该事故周某友负全部责任。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看似小规则
却是大安全
更是对生命的敬畏
固始交警温馨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车辆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因一时侥幸,或自持驾车技高一筹,造成终生后悔的悲惨结局,酒驾成本高,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