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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交通事故处理不打烊在线调解助复工

  中新网河南新闻3月5日电 “你们辛苦了,疫情当下还想法网上调解我儿子的交通事故,这下我可以放心外出复工了,”3月4日上午,在案件成功调解后,当事人段某的父亲连声向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表示感谢。与以往不同的是,段某父亲不是当面道谢的,而是在家中通过手机视频连线,隔空向信阳市罗山县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的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表达的。

  原来,2019年12月29日15时许,10岁的段某与奶奶一起步行回家时,被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刮擦倒地,致腿部、面部多处受伤,段某在外务工的父母得知这一情况后,就请假从广东返回罗山照看段某。后来段某经住院治疗13天后治愈出院,共支出医疗费5200余元。该事故后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段某不负事故责任,但双方因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春节过后段某的父母一直担心段某的赔偿问题无法处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段某父母原来在广东务工的单位需要复工,但因儿子的事一直没有处理,他们不放心外出。后来经过电话咨询,段某的父亲通过网上向罗山县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提交了起诉材料。

  在了解到段某父母急切复工的特殊情况后,罗山县人民法院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工作的董王超同志,坚持特事特办,积极电话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为了防止现场调处纠纷带来的不利影响,董王超建议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上在线调解交通事故。随后,在征得案件各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后,董王超立即委托该中心的人民调解员王海燕进行网上调解。

  3月4日上午,在董王超的指导下,案件各方当事人正确操作“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成功上线,人民调解员王海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从疫情防控需要、复工复产大局、段某受伤的实际情况等角度进行调解。最终,经过近30分钟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车辆所投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段某各项损失15000元,王某另额外补偿段某损失500元,双方当事人今后再无纠纷。调解意见达成后,当事人在核对网上自动生成的调解协议无误后,进行了电子签字确认,该起案件用时不到1天即处理完毕,段某的父母也可以放心外出复工了。

  据介绍,罗山县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在社区、卡点等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行网上办案模式,认真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微信开庭等工作,确保疫情期间交通事故处理不打烊,办案抗疫两不误。自2月9日以来,该中心已网上受理交通事故案件11件,网上在线调解7件,调解成功4件。(罗山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