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男子搭车不料发生车祸 四年后收到交通事故赔偿款
更新时间: 2020-03-08 02:58 热度: 462°
迟到四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款
2018年11月22日,被执行人唐某托亲属将20万元现金在两天内拿到舞钢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中,最终将持续了四年之久的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判决书上的义务履行完毕。
原来,2014年4月下午,唐某捎带李某驱车一起外出,行驶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唐某身体并无大碍,李某受伤送医院治疗,伤残程度一级。在随后的协商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不愿让步。面对生活困境,李某妻子将唐某告上法庭。虽然被告唐某出于好意让李某搭车,但没想到意外发生在了他们的身上。2014年12月10日法院结合本案属于“好意同乘"的情形、原告自身的过错等情况,判决被告各承担一半责任。判决生效后,唐某并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李某向舞钢法院申请执行此案。
在工作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并未发现足额财产可供执行。经当事人申请,舞钢法院对唐某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而采取了拘留的强制措施。面对如此状况,唐某慌了神,同时执行干警还对唐某家人释法明理,告知其后果的严重性。11月21日,唐某托唐某家属拿来5万元现金,次日又托唐某家属拿来15万元现金,履行拖了四年之久的判决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