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1人身亡 肇事者3年后道歉
更新时间: 2020-03-08 03:10 热度: 493°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冯晓玉 萌友 禹亚光 陈德亮
12月21日,在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范学谦法官“借外力”,通过换位思考等亲情说教,成功化解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15年3月,被告人李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新乡市某路口时,与被害人赵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害人赵某的父母与妻子、女儿向新乡市红旗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红旗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四位原告各项费用27.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尽管红旗法院执行局一连向被执行人李某下达了传票、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可李某总是无动于衷,迟迟不肯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承办此案的范学谦法官是一位办案严谨细心、认真负责的年轻法官,他多次与李某进行面谈和电话沟通,除认真释法,讲清若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导致什么样的严重后果外,还提醒李某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想想自己就是申请执行人,失去亲人却还迟迟拿不到执行款时,该是作何感受。范法官的亲情说教,终于换来了被执行人李某的悬崖勒马,深刻向申请执行人一家道歉,并来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就如何还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随着最后一笔款项到账,这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以“案结、人和、事了”的效果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