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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重大交通事故时被撞 原阳一交警不幸因公殉职

  □记者刘新萍通讯员冯广胜实习生董超雯

  本报新乡讯6月18日晚上9点,原阳县新城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该县年仅34岁的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宋晨光,在勘察交通事故现场时被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撞飞30多米,不幸因公殉职。当天下午,他连续出警5次。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原阳县,了解事情的详细经过。

  “当天下午,晨光已经在县城处理了三起事故。”原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立彬告诉记者,晚上7点12分,他和民警孟原磊、师江鹏赶往县城几十里外的韩董庄乡处理又一起交通事故。返回途中,8点20分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新城区黄河大道与思谦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快速出警。就这样,顾不上吃晚饭,宋晨光带着两位民警直奔现场。“到现场,我看见一辆轿车和一辆电动车在路中央发生碰撞,电动车上两人受伤较重,已经被送往医院。”民警孟原磊回忆道,他们在事故现场周围摆上反光锥筒,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便开始勘察事故现场。孟原磊负责整理笔录,宋晨光和师江鹏一起对车辆定位。9点07分,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三星牌墨绿色商务车快速驶来,直接冲过反光锥筒,从背后撞上了正在路中央拉皮尺给电动车定位的宋晨光。“事情发生得太快,我听见嘭的一声巨响,宋指导员被撞飞出去30多米。商务车没有停反而加速右转弯向南逃逸。师江鹏赶紧对宋指导员进行抢救,我开车去追但没能追上。”孟原磊用“惨烈”来形容当时的情况。“宋指导员右腿粉碎性骨折,浑身都是血。手里的几页纸飘到血泊里,笔掉在鞋子里……”几分钟后,120急救中心人员赶到。但宋晨光因受伤太重,抢救无效牺牲。

  民警在整理宋晨光随身遗物时,从他身上发现了一个沾着血迹的小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记载了他每天的出警记录。笔记本上显示,当天下午从2点27分起,他共接警7次,连续出了5个现场。在他的记录中,一天最多出警11次。

  事发后,原阳县公安局连夜组织开展对逃逸车辆的排查工作。当晚11时30分,肇事嫌疑人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过检查,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25.66mg/100ml,属于酒驾。”王立彬说。

  目前,张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