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全国交通安全日郑州管城法院把庭审搬进高校  2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法治课

全国交通安全日郑州管城法院把庭审搬进高校  2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法治课

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徐晓艳)今天是全国交通安全日,又恰逢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2日下午,郑州管城法院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搬进河南工业大学开庭,现场200余名师生零距离旁听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法槌声的响起,由管城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延恒独任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庭。

原告赵某诉称,今年5月,张某驾驶轿车沿商都路由东向西行至某路口与由北向南行驶至商都路右转弯的赵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致使赵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赵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肇事轿车投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协商赔偿事宜无果,赵某将张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支付医药费、误工费、鉴定费等133353.52元,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等由被告承担。

庭审现场,在张延恒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以及争议焦点进行了陈述,并就各自的观点发表了辩论意见。旁听席上,师生们聚精会神,认真聆听,零距离感受法庭的威严。

整个庭审持续了一个小时,因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但又因双方当庭调解意见分歧较大,法庭宣布休庭,择日组织调解。

庭审结束后,张延恒法官为在场法学院的师生们,他结合自身审理交通案件的实践经验,警示同学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